備受矚目的黎智英案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量刑判決。本案主腦、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依法判囚20年。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中最重的刑罰。判決結果不僅是對反中亂港分子的應有懲治,更是香港特區司法機關無懼外部壓力、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有力體現。這場正義的審判向國際社會傳遞了清晰信號:香港法治不容挑戰,國家安全的底線絕不容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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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高等法院對黎智英案進行量刑宣判,黎智英被判監20年。這一判決證據確鑿、程序公正、量刑有據,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尊嚴、守護香港安寧的正義裁決,完全符合法律精神與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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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高等法院就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依法判處黎智英20年監禁。法庭的判決彰顯了公義,反映黎智英等人所犯罪行非常嚴重。2019年的修例風波,黎智英通過操控《蘋果日報》煽亂煽暴,乞求外部勢力「制裁」香港。如今黎智英被判刑,正好告訴整個社會,危害國家及特區安全,必須負上應有刑責。不論美西方國家如何干預特區,香港也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市民亦要自覺竭力守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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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件的判決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筆者作為全國青聯常委和中學教師,深感判決不僅涉及個人罪責,更是一個對青少年作出深刻教育和警醒的機會。黎智英及其關聯公司的判罪,對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以及家長而言,都提供了重新思考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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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此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昨日被依法判處監禁20年,罪有應得。中央、特區政府以至社會各界均充分認同判刑,認為彰顯國安法治權威,捍衛香港法治精神。「天理昭彰,報應不爽」。黎智英是香港過去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長期利用《蘋果日報》等報刊煽動市民參與非法抗爭,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仍然繼續勾結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罪證確鑿、罪行嚴重,法庭的判決不但是罰當其罪,更是維護國安、伸張正義、以儆效尤的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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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和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早前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串謀勾結外部勢力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昨日進行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餘8人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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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同案其他8名認罪被告於昨日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此前,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已於去年12月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歷經156天公開審理,審視超過8萬頁文件與2,220項證物,法庭通過嚴謹庭審、證據確鑿的司法程序,最終不僅以公正法律裁決回應社會關切,更以堅定姿態擊碎外部勢力的政治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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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高等法院依法判處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入獄20年,同案其餘8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入獄6年3個月至10年。刑罰體現了案情的嚴重性、法律的懲罰性與阻嚇性,明確昭示了法治社會不容挑戰的底線。這一判決不僅是一樁公正裁決,更是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堅定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核心價值的具體實踐。它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清晰而有力的信號: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唯有牢固樹立國家安全意識,築牢法治屏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才能獲得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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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高等法院對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作出判刑。判刑猶如雷霆之錘落下,亦如正義之鐘敲響,黎智英被判囚20年,其餘8名被告被判監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法院的判刑,對所有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違法行為帶來強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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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去年12月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其行為絕非所謂「新聞自由」的範疇,而是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媒體平台,配合外部勢力顛覆特區政權、破壞社會穩定。香港法院經過156天審訊,充分展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法庭在2,220項證物、8萬頁文件、各方書面陳詞,以及黎智英本人出庭作供52日的基礎上,最終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裁決。長達855頁的裁決理由書充分展現了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的專業態度,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所謂政治考慮。判決清楚顯示法庭認同被告所犯的罪行極其嚴重,必須予以最嚴厲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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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佳節前夕,各界出動送暖,宏福苑居民都表示十分感恩。宏福苑大火發生兩個多月來,全港市民的心一直都在牽掛着災民,包括本港及內地的商界、社會福利團體,以及不少熱心市民,都挺身而出,持續傾力伸出援手,共同構築起災後重建的堅強後盾。特區政府更發揮「當家人」的力量,迅速為居民安排臨時住處,包括過渡性房屋以及房協、房委會單位,又提供租金津貼;其牽頭成立的「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獲得各界踴躍捐輸,至本月初總額已達到46億元,資金已用於推行十多項援助計劃,包括應急補助、搬遷、醫療等,暫時安頓好居民,扶持他們走上重建家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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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今天進行判刑。黎智英這個亂港禍首,勾結外部勢力,煽動仇恨,鼓吹顛覆國家政權、癱瘓特區政府,罪行纍纍,罪有應得。他透過自己創辦的《蘋果日報》,有目的及系統性地滲透至香港社會。尤其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後,《蘋果日報》不但沒有回歸理性監察的角色,反而變本加厲,企圖令香港社會癱瘓、無法正常運作,對社會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社會各界都期待,黎智英受到應得的懲罰,明正典刑,堅決消滅反中亂港分子死灰復燃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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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今天判刑,彰顯香港法治。律政司基於充分證據與公眾利益,對黎智英等被告提出檢控。法庭基於事實與證據,經過長達156天的審訊,就案件作出獨立審判,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並完全公開審訊內容供公眾查閱,當中巨細無遺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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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迎來判刑之日。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行鐵證如山、罪惡昭彰。這個反中亂港首惡、外部勢力代理人,長期以傳媒為武器、以謊言為彈藥,系統性毒害香港青少年心智,煽動年輕一代走上違法暴力歧途,摧毀無數家庭幸福,撕裂香港社會根基,對青年一代的精神荼毒與現實傷害,堪稱香港社會數十年未見。法庭唯有依法判處重刑,方能彰顯法治威嚴、守護青年與香港未來,讓正義真正落地,讓禍港亂港的罪惡付出應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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