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控煙新規生效!公眾場所禁攜電子煙
香港《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禁止在公眾地方持有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另類煙),相關規定30日生效。
香港《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禁止在公眾地方持有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另類煙),相關規定30日生效。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今日(30日)起正式生效,香港海關提醒市民及旅客,由今日開始在公眾地方吸食或者管有電子煙、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會被定額罰款港幣3000元。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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