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直擊(有片多圖)│大維修中的佐敦文苑樓發生火警 1死4傷逾200人疏散
今日(21日)晚上約10時49分,警方接報指佐敦文苑街1至23號文苑樓一高層單位發生火警,單位窗口不斷冒出火舌和濃煙,由於現場正進行樓宇大維修,大廈外牆搭有棚架和圍網,消防接報後即將火警列為二級,到場立即出動雲梯灌救。香港文匯報記者現場所見,起火單位冒出的火舌一度波及棚架上的圍網,幸火勢並未因此快速蔓延,消防很快將火救熄,期間至少2人吸入濃煙不適送院,現場一度吸引大批途人圍觀。火警原因仍正調查。
今日(21日)晚上約10時49分,警方接報指佐敦文苑街1至23號文苑樓一高層單位發生火警,單位窗口不斷冒出火舌和濃煙,由於現場正進行樓宇大維修,大廈外牆搭有棚架和圍網,消防接報後即將火警列為二級,到場立即出動雲梯灌救。香港文匯報記者現場所見,起火單位冒出的火舌一度波及棚架上的圍網,幸火勢並未因此快速蔓延,消防很快將火救熄,期間至少2人吸入濃煙不適送院,現場一度吸引大批途人圍觀。火警原因仍正調查。
黑暴激進團夥「屠龍小隊」策劃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警員案,隊長黃振強與主謀吳智鴻分別被判囚13年6個月及23年10個月,負責處理眾籌資金的女被告劉佩凝則罪脫。律政司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充公3人銀行賬戶的眾籌資金逾67.4萬元,獲法官批准。法官張慧玲昨今日(21日)頒下判詞指,律政司的申請有壓倒性的證據支持,信納黃、吳二人是《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所界定的恐怖分子,而劉是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上述財產屬恐怖分子財產,意圖用於資助或以其他方式協助實施恐怖主義行為,因此下令該等財產予以充公。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今日(21日)落案起訴一名55歲男子兩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