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周五生效 醫管局:條例背後精神尊重病人自主權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本五周(31日)生效,有精神行為能力病人在訂立預設醫療指示前,須先與醫護人員及家屬商討對維持生命治療的意願以及個人照顧計劃,亦即了解病情惡化時不同治療的實際效果;具法律效力的預設醫療指示與預設照顧計劃,可保障末期病患者的自主選擇,協助他們在生命的最後一程保留尊嚴。醫管局指,條例背後的精神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建議病人在簽訂指示前須與醫護人員及家人多溝通,以減少分歧;預設醫療指示適用於醫管局轄下醫院,目前所有前線醫護已就法例實施完成培訓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