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俗稱「劏房租管」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實施至今兩年多,惟劏房業主違例加租及濫收水電費個案時有所聞。為進一步保障劏房戶權益,《2024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昨日刊憲即日生效,加重對濫收水費業主的罰款金額,首次及再次定罪分別判罰1萬元及2.5萬元,並賦權水務署及差餉物業估價署互通資料,更有效巡查及處理過往部分未能跟進的個案。有劏房戶歡迎修訂條例實施,認為加重罰則可收阻嚇作用,但提到共用廚廁的床位單位,租戶水電使用量無法分開處理,有業主更不理會條例規定,胡亂收取每人每月300元水電費用,他們相信在執法上會有一定難度,「睇吓真係告到幾多人就知有冇效。」 ◆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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