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雄 西貢區議員
8人涉2020年初明愛醫院、羅湖口岸爆炸,以及計劃在將軍澳引爆一個「墓碑」形炸彈案,經陪審團退庭商議後,得出裁決結果。首被告、次被告及第四被告裁定屬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爆炸罪罪成。被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則罪脫,其餘5名被告的所有控罪均被裁定罪脫。裁決結果受到各界關注。本案涉恐怖主義,性質嚴重,對市民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危害。對放炸彈的恐怖分子仁慈,就是對無辜市民殘忍。包括英美等國家均對恐襲爆炸案處以嚴厲刑罰,香港亦應依法從嚴制裁實施恐襲的罪犯,以儆效尤,切實保障市民生命安全、香港繁榮穩定。
本案涉及的三宗爆炸事件中,明愛醫院的炸彈在引爆後雖未造成傷亡,但嚴重阻礙了醫院急症室的運作;羅湖港鐵站的炸彈則幸得清潔工在車廂內及時發現,並移至月台,否則若在滿載乘客的車廂內爆炸,後果不堪設想。最嚴重的一宗,該團夥策劃在將軍澳市區一個500人出席的公眾活動引爆一個20公斤的土製炸彈,以圖傷害現場群眾。
對市民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所幸警方在團夥實踐重大陰謀前夕採取行動,成功鎖定涉案的首腦及骨幹成員,將之拘捕,並在全港多地檢獲4個土製炸彈,以及大量炸藥原材料,當中包括高性能TATP炸藥,及時制止了一場導致嚴重傷亡的慘劇。
犯案團夥專門選擇人流密集的地點作案,且行動不斷升級,若非警方及時制止並瓦解該集團,極可能造成更嚴重的人命傷亡和社會動盪。事實證明,本案涉及恐怖主義性質嚴重,對市民生命安全構成重大威脅。事實可見,本案被告喪心病狂,一再企圖以造成重大人命犧牲的慘案來宣洩政治目的,這是任何法治社會都不能容忍的。
嚴懲恐襲爆炸案乃國際慣例
外國對於恐襲爆炸案有嚴厲的刑罰,在美國任何人非法持有、製造爆炸品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最高可判入獄20年。英國更規定如發生與恐怖主義相關,使用爆炸品造成傷亡的刑期最高可囚終身監禁。
2013年美國波士頓馬拉松賽終點線附近發生兩起爆炸,造成三人死亡,260多人受傷。爆炸案兇手於2015年被判處死刑,至今尚未執行。2020年1月,美國一名女子被控研究如何製造炸彈發動恐怖襲擊,紐約市聯邦法院法官判她入獄服刑15年。
2005年7月21日,英國倫敦發生針對交通系統爆炸案,所幸裝置沒有爆炸,四名罪犯被判終身監禁,40年內不許獲得假釋。2017年9月,英國倫敦地鐵炸彈恐襲案,釀成近30人受傷,18歲伊拉克青年哈桑因謀殺未遂等罪名,判刑至少34年。
香港與美英一樣,都實行普通法。本案的罪犯處心積慮炮製爆炸案,無差別針對市民,嚴重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理所當然應受到法律嚴懲,傳遞香港絕不縱容恐怖主義行徑的強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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