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全港首個熱氣球嘉年華「友邦香港國際熱氣球節」4日起一連四日舉行,惟因未獲批熱氣球載客許可,只能現場展示。昨日(5日)起,更因氣溫太熱而將熱氣球「放氣」收起,被指「熱氣球節無熱氣球」,引發嚴重爭議。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今日(6日)前往中環海濱現場,採訪市民對事件的多維看法。在活動現場,記者見到一位女士在門口徘徊,表示買了票不知能否退款,當見到場連門都未開,直呼離譜。也有夫婦擬在中環天橋用單反拍攝熱氣球畫面,卻失望而歸,「諗住拍熱氣球升空場景,但咩都冇見到。」

更荒謬的是,號稱「熱氣球節」的活動連日出現「無球」狀況。根據官方安排,門票分早場(7:30-13:00,$200)和黃昏場(16:30-22:30,$880),原承諾「所有時段展示熱氣球」,但記者今日中午到場已不見蹤影。有市民引述現場廣播指,主辦方以「天氣太熱驚着火」為由收起熱氣球,但批評理由牽強,聯想到當初美斯受邀來香港踢球,「仲衰過美斯!美斯都坐喺度!」

圍繞熱氣球事件引發的七項問題,市民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採訪,從多角度詳細回應。

活動整體印象

王先生:「之前看宣傳話可以搭熱氣球升空,但去到現場先發現搭唔到,好失望、可惜。」

唐先生:「今日同學生日,特登約佢嚟睇熱氣球,但冇見到,從IFC行過嚟都見唔到有熱氣球,覺得有啲離譜,至少要見到摩天輪大小嘅熱氣球。」

周先生:「賣廣告話可以升空,實際又話唔得,雖然我哋今日都決定嚟望一望,但未看到氣球,都好失望。」

未獲許可先售票是否急功近利,對公眾存在欺瞞?

王先生:「主辦方都要先攞到批准先可以賣飛,舉辦活動都要提供到服務先賣票啦,貨不對版豈不是詐騙?」

唐先生:「如果我是主辦方,覺得要先攞到許可先可以售飛。」

是否支持政府拒發載客牌照?

王先生:「支持政府考量,安全最緊要,標準達唔到,政府點批准?」

周先生:「政府基於安全理由唔批准係正確,如果任由升空出事,政府都要負責,好麻煩。」

主辦方事後卸責政府是否合理?

王先生:「我唔認可,你自己責任,點會怪人?」

周太:「申請咗先可以升空,主辦方要怪邊個,係咪都應該申請許可先?」

周先生:「主辦方應該有安全方法保障市民,提交俾政府,但佢都冇咁做。」

「再進場一次」補償是否足夠?

目前,主辦方已停售乘坐熱氣球門票,並就事件道歉,提出購票人士可免費多進場一次。有市民認為該補償方式並不合理。

周先生:「人哋本來想坐熱氣球,你而家俾佢嚟多一次?我都嚟過一次,再嚟多次都好失望,還要排長隊,豈不是再辛苦多次?補償都唔值得。」

是否支持退款?

王先生:「我都支持退款,大家都公平啲。」

唐先生:「主辦方要俾返錢,同埋俾個解釋。」

周先生:「應該退回那部分錢。」

如何看待主辦方無大型活動舉辦經驗?

多位受訪者將事件與早前美斯訪港風波相提並論。在「美斯缺陣」事件中,涉事主辦方「Tatler Asia」亦缺少舉辦大型活動的經驗。市民普遍認為,無論主辦方經驗如何,取得場地理應意味着具備基本執行能力,應與政府談好相關條件。

周先生:「希望下次申請場地時,加入『有大型活動經驗』一條,或者說明所有條件已經同政府談妥,有實際可行性,我哋先會過嚟,唔係嚟咗又唔得,就好失望。」

唐先生:「不管有冇舉辦大型活動經驗,但主辦企業能攞到呢個場地,至少都應該有啲合理安排。」

截至下午5時,消費者委員會共接獲105宗相關投訴,涉款超過13萬元。消委會表示高度關注事件,明白部分入場人士對未能參與「熱氣球繫留定點飛體驗」而感失望,已和主辦單位聯絡,會積極跟進事件。香港海關亦表示已接獲相關舉報,正作出跟進,倘發現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情況,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周傾芫報道)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