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禎兆
《COURT﹗》首單元向觀眾拋出了一道哲學命題:在法庭之內,我們追求的是客觀的「真相」,還是更高層次的「真理」?正當你以為劇集會留待結局才揭曉答案之際,第二單元的失竊案,原來早已暗暗為這道難題提供了極其現實的回應。
第二單元的主角,是一名被誤當盜竊疑犯的南亞裔人阿藍。案件表面證據對他極為不利,眼看他即將蒙受不白之冤,關鍵一刻,他跟從馮美雪律師的指引,編織出一個合乎情理的故事,成功說服裁判官接受其說法,最終僥倖獲釋。值得深思的是,裁判官之所以接納,並非因為掌握了客觀的真相,而是因為眼前的故事足夠「合情理」。至於事實本身究竟如何,在法庭之上反而變得次要——簡單來說,阿藍就是靠着「講大話」來脫罪。
這情節正好點出了一個令人不願直視的現實:法庭從來都不是尋找客觀真相的合適空間。大家只不過是按着既定的遊戲規則,各自尋找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和結局。正如馮美雪律師坦白得近乎冷酷的一句:「我在不乎真相是怎樣,想贏就要想一個合情理的故事在法庭上講給法官聽。」這句話擲地有聲,徹底顛覆了一般人對法律公義的美好想像。
將兩個單元並置來看,不難發現第二單元正是對Peter困境的間接回應。Peter苦苦追尋的「真相」,在法庭的實際運作之中,原來從來不曾佔據核心位置。庭上比拚的,從來都是誰的故事更有說服力、誰的論述更能打動裁判官,而非誰掌握了真理。劇中對「真相」的迥異理解,透過司法機制不斷交鋒與拆解,正正豐富了全劇的欣賞層次,亦迫使觀眾重新思考:所謂的公義,究竟是什麼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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