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鍵行)港交所自2018年以來實施了一系列重大上市改革,對香港資本市場結構產生深遠影響。這些改革包括引入第18A章(允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第18B章(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第18C章(初期特專科技公司),以及便利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和已海外上市發行人進行第二上市等措施。這些舉措顯著提升市場多元化,吸引創新企業來港融資。
新經濟行業佔比大升至48%
改革成效顯著。截至去年底,新經濟相關行業(包括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等)佔港股總市值48.2%,及現貨市場成交金額的59.4%。相比之下,2017年之前,新經濟相關行業僅佔總市值的14.6%及現貨市場成交金額的21.6%。傳統行業如金融服務及地產建築業的比重則大幅下降,由2018年前合計佔總市值逾43.3%及成交金額41.7%,降至2025年底僅佔總市值的27.4%及成交金額的18.3%。
是次《諮詢文件》乃港交所就香港上市機制進行競爭力檢討的第一階段,針對性提出改革建議,徵詢市場意見。改革旨在進一步豐富香港上市公司類型,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化投資選擇,同時維持健全的投資者保障,確保市場信心及質素不變。透過優化上市流程、降低部分門檻、提升監管效率及靈活性,滿足資深投資者對高增長創新企業的需求,並應對私人市場與公開市場日益融合的趨勢。
全球資本市場競爭加劇。與香港構成競爭的其他主要市場(如美、英、星)近年積極推進監管改革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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