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過去一連兩天獨家報道「獨立書店」、「獨立書展」的「軟對抗」亂象。昨日,香港文匯報翻查有關書店的資料,發現經營者均為反中亂港政客,從未停止抹黑香港、鼓吹抗爭的惡行,即使被揭穿真面目,仍態度囂張。借出版書籍、文化創作為「擋箭牌」,肆無忌憚煽動「軟對抗」,暴露相關領域是潛藏、滋生國安風險的「高危地」。防範「軟對抗」、維護國安任重道遠,相關部門須填補維護國安的法律空白,將護國安工作做得更細緻到位,確保遏止「軟對抗」不留死角。

香港文匯報調查揭露,曾為前公民黨區議員的獵人書店店長黃文萱,從未停止抹黑香港及宣揚反中亂港主張,其書店除了出售反政府或抗爭意識的書籍,更頻頻舉辦各種活動「吸金」,其「軟對抗」行徑遭揭發後,昨日更在社交平台叫囂「沒有收到傳票」,態度之囂張令人憤慨。

「獨立書店」、「獨立書展」鼓吹反中亂港思潮,與香港受法律保障的出版自由、文化創作的精神背道而馳。有人打着「言論自由」、「文化多元」的旗號胡作非為,搞「軟對抗」「無王管」,更加說明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香港特區行政機關應當依據香港國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3)條規定,凡香港特區的法律授予某人(包括所有履行法定職能的政府部門、公職人員及機構等)任何職能,該職能須理解為包括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及據此,任何人在作出執行該職能上的任何決定時,須將國家安全視為最重要的因素,並據此給予適當的考慮,而在任何條例中與該等職能相關的提述,須據此理解。 這意味着,特區政府所有部門(包括每位公職人員)均須克盡其責,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是一項持續的責任,貫徹於制訂、實施任何政策、計劃、項目的每個階段。

自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以來,特區政府不同部門,包括教育局、警務處、社工註冊局、職工會登記局、康文署、社會福利署及食環署等,都先後加入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條款。審計署近年為政府部門「衡工量值」時,亦把維護國安列作一項指標。審計署曾建議文體旅局在撥款協議中加入維護國安指引。

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早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會在資助審批、場地表演、展覽內容及圖書館藏等方面嚴格把關,杜絕任何不利國安元素,方向與做法值得肯定。接下來,特區政府應盡快在文化出版範疇加入相關國安條款,例如規定經營書店或文化業務者不得違反國家安全相關條例,書展、市集等文化活動的主辦方須承諾展陳內容、活動符合國安法律。同時,政府應鼓勵市民透過「國安處舉報熱線」,舉報「軟對抗」物品及活動,執法部門果斷採取行動,展示零容忍態度。

國安才能家安,維護國安人人有責,沒有旁觀者。市民須時刻警惕防範,明辨文化包裝下的「毒藥」,對可疑書籍、活動見疑即報,特別是家長應多加關心子女,保護年輕人免受不良思想的荼毒;商店東主應加強警惕,免被利用作宣傳平台;區議員和關愛隊應加強關注所屬社區的情況,積極配合政府多舉辦宣傳教育活動,多管齊下防範「軟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