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涉事課程的信息披露極不透明,課程亦從未公開其課程大綱、師資陣容或認證詳情。事主只能依靠宣傳冊和推銷者的口頭承諾,卻無法獲得任何可驗證的證據。曾舉辦非本地高等課程的香港金融管理學院聯席院長兼學術總監沈雪明教授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非本地學術機構在港開辦學位課程須遵守嚴格的監管要求。有意報讀有關課程的市民,可通過香港教育局網站查詢認可課程名單,以確認合法性。
沈雪明指出,根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所有公開招生或宣傳的非本地學位課程必須在香港教育局註冊,並獲得課程編號,只有境外大學與本地大學合辦之非本地課程才獲豁免註冊。
另外,境外學術機構通常與香港本地承辦機構(如香港金融管理學院、HKU SPACE)合作,確保課程獲得原屬地政府教育部門的認可。
非大學機構無權授予學位
同時,沈雪明指出,內地只有經教育部認可的大學才有資格開設學位課程,學位由教育部頒發,非大學機構(如研究機構或民辦單位)無權授予學位。內地大學若要在香港開設學位課程,還需獲得中國教育部批准,並與香港本地承辦機構合作,且必須在香港教育局註冊。
工商管理博士(DBA)是一種專業博士學位,起源於北美教育體系,現流行於英美、歐洲等地,旨在培養高階管理者的實務與研究能力,結合商業實踐與學術探索。DBA專為擁有碩士學位的高層管理人員、董事長、CEO等設計,屬非全日制專業博士學位,但內地尚未建立非全日制博士學制。內地高校授予的管理學博士均為全日制(相當於PhD),而非DBA。
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規定,僅認證全日制國(境)外學位,且要求與境內學位類型對應。因此,海外非全日制DBA學位,若無境內對應學位是無法獲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無論來自海外哪些國家或哪些學校,亦無法認證。
正規DBA課程需符教育局要求
在香港,DBA課程的認受性取決於提供院校的國際聲譽及課程是否在教育局註冊。正規DBA課程由國際知名大學提供,需符合香港教育局監管要求,並在職場中被高管及企業認可。記者翻查香港教育局網站,非本地課程中,共有7個DBA課程獲教育局認可,但今次涉及的課程不在名單內。
無論在內地還是香港,今次涉事的課程顯然不符合任何資格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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