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 曦 嶺南大學跨學科學院院長
碳中和與經濟發展並不是矛盾的。實現碳中和必須建立在綠色發展模式和良好經濟效益共存的基礎上。儘管我國GDP全球第二,且近年來GDP增速一直獨領風騷,但是,我國的單位能耗所產生的GDP,在全世界的大國或大經濟體裏面卻靠後。這意味着我國相當一部分的產業結構是以水泥、鋼鐵等為代表的高能耗產業,是實現碳中和目標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從能源結構方面來說,我國是一個富煤貧油少氣的國家,煤炭目前佔能源結構一半以上。儘管風電、光伏這兩年發展迅速,但新能源目前總體佔比仍遠遠小於化石能源。國家近期一系列有關以煤炭為基礎的政策和煤炭行業的預測分析表明,預計到2060年,為了保障電力安全和彌補儲能短板等因素,煤炭可能仍佔我國能源結構不低於20%。而無論是國家安全戰略還是「化石能源清潔化」等角度出發,作為化工行業的支柱,石油和天然氣的佔比可能還會穩中有升。由此,到2060年,我國可能還有近三分之一的能源結構為化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仍然在40-50億噸左右,這些只能通過碳天平右端的工程化移除。香港的能源結構也有類似性,目前能源結構中佔最大比例的來自火電,雖然香港採用燃燒天然氣為主,比煤炭略為環保且熱效率稍高,但是碳排放依然可觀;而由於對儲能的限制以及其他種種原因,大規模在香港用風電或者光電代替火電,在短時間內並不可行。由此,香港2050年仍然必須面對近一半的能源結構需要依賴碳能源的困境,需要發展「碳移除」手段。
「減碳」不能一蹴而就
從工業結構方面來考慮,我國工業GDP很大部分依賴高能耗產業。如果短時間內對這些產業進行盲目的能源結構大調整,會帶來相當大的市場風險,且從全生命周期和全產業鏈角度來看未必達到減排效果。雖然香港的能耗很大部分來自樓宇,但是樓宇的電力自帶的碳排放很高,節能和提高能效雖然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完全消除碳排放不現實。
從產業鏈角度來看,支撐我國GDP的高能耗產業(鋼鐵、水泥、化工等)已經建立了龐大而健全的上下游產業鏈系統:無論是什麼工業鏈體系,使用什麼能源是其產業過程第一步,更換能源會直接衝擊其他下游產業鏈。因此能源結構調整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一定要非常慎重,避免帶來對有關行業和產業鏈的巨大經濟和社會效益衝擊。
共同統籌 可持續發展
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一定需要從全產業鏈角度、全生命周期角度,以及對全社會負責、對經濟發展負責的角度來全盤考慮。必須要兼顧氣候、能源、經濟、資源、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實現碳中和,是全國一盤棋、是所有產業行業統籌共同實現的。兼顧綠色發展和經濟效益要求我們正確把握發展方向,循序漸進地邁向碳中和。
作為大灣區碳中和的踐行和先行者,香港制定了2050年實現碳中和的目標。相關新質生產力路徑的實施,將為城市密集型地區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有力的支撐。香港的碳中和需要穩步推進,並且如果自身難以移除碳排放,可能需要融入大灣區的碳循環來考慮一個新的平衡方式。從碳天平左端來說,香港需要大力發展智慧能源管理系統以提高能效和節能。由於香港的排放兼具集中式(火電發電)和分布式(汽車、航空、餐飲、樓宇等)並存的特點,基於分布式的碳中和科技創新和產業方案,包括分布式碳捕集和利用,可能會成為新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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