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醫院管理局昨日公布將實施問責機制,當發生醫療事故,相關調查報告會釐清責任,若發現牽涉部門、醫院等失誤,主管及院長需被問責追究。醫管局主席范鴻齡形容:「有責就必須有權」,另外部門主管及院長將掌握人事任命權,可撤走表現欠佳的下屬。
范鴻齡表示,因應醫管局早前發生多宗醫療事故,醫院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提出的31項建議,全部已落實。其中在問責方面,醫管局將實施「院、科兩級責任制」。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相關的醫療事故報告會釐清責任誰屬,除了醫院,更可以追溯到聯網總監,甚至醫管局總部。
同時醫管局將完善醫管局賞罰制度,由醫院院長及主管評核各員工表現。表現優良的員工,可獲額外增加增薪點、晉升及海外培訓機會等。醫管局亦會增設表揚員工的職銜,例如「最佳病人安全員工」等,但如果有員工表現不達標,需參加不多於3個月的培訓,如繼續沒有改善則有機會延遲加薪,甚至被解僱。
范鴻齡說:「如果主管認為醫生不達標的,就是不達標,這人就要接受培訓,3個月最多。如果3個月都不行,要不換他出任輕鬆點的崗位,要不讓他離開我們,這變相大家覺得是『有權有責』。如果同事覺得不滿意的話,他是可以透過上訴機制申訴他的不滿。這個上訴機制,我們現在打算將權力交由醫院管治委員會去做。」
范鴻齡:提高同事士氣
部門主管及院長也將掌握人事任命權,可撤走表現不合格的下屬。范鴻齡強調:「唔係想減薪,唔係裁員,係要提高同事士氣,增加服務質素,同埋水平。」
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即將離任,范鴻齡表示有關招聘現已進入最後程序,會盡快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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