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科技合作步伐加快,港深攜手共建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是最受關注的平台之一。河套區發展環境持續優化,創新成果逐漸顯現,深圳園區在制度方面勇於創新,在促進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大膽實踐,香港有必要充分吸收深圳園區的創新經驗,盡快制定推出有利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便利政策,把河套區打造成為全球創科資源匯聚點、制度創新試驗田,並根據港深各自優勢、錯位發展,形成可複雜可推廣的互補互利合作模式,以河套效應推動大灣區創新發展齊頭並進。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專章描繪大灣區建設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藍圖,規劃綱要發布以來,大灣區創科產業加速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表明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首次將深港河套區納入大灣區合作平台,河套區發展進入「快車道」。目前河套區實質推進和落地的高端科研項目超過160個,匯聚8個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在河套區深圳園區,有5所香港國際知名大學設立了10個創新研發平台,園區企業和機構取得系列重大成果,累計PCT國際專利申請量超1,700件。

「科匯通」打通科研資金跨境渠道

去年公布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對合作區的定位之一,是打造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意味着需要以規則創新突破港深的相關制度瓶頸,實現人流、物流、資金流、資訊流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河套區深圳園區積極先行先試,緊密對接香港及國際先進科技規則,出台五大科研創新管理機制,多方聯合解決產業發展的制度難題,有力促進創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動。

河套「科匯通」試點去年率先在深圳園區啟動,打通了科研資金入境渠道,允許境外科研開辦資金直接匯入區內外資非企業科研機構。有「科匯通」首個試點的科研機構負責人表示:「河套『科匯通』將為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內科研機構跨境調撥科研資金提供新路徑,為深港兩地科技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科技產業協作提供有力支撐。」

深圳以立法專班提供法治保障

隨着河套區港深合作深入推進,遇到制度難點堵點愈來愈多,更需要以體制機制創新來解決。今年年中,深圳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立法計劃正式公布,《深圳經濟特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條例》是其中重點立法項目。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將成立河套條例立法工作專班,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福田區政府、河套發展署等單位工作人員組成。立法專班圍繞深圳園區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科技創新、金融及稅務、海關出入境、產業發展等主要內容開展專題調研,對標國家賦予河套的戰略定位和戰略目標,深入分析深圳園區建設發展存在的瓶頸制約,不斷完善條例相關制度設計,努力為河套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有內地學者指出,深圳在制度方面不斷進行創新,讓有能力的科研人員通過各種方式找到與業界結合的形式,香港可以參考。「深圳園區在要素流動上也提供了先行先試的標準與示範,以切合實際的舉措真正服務到科研人員,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河套區是大灣區科技和制度創新的重要平台,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河套區的發展。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的最新施政報告提出,特區政府會結合「一國兩制」優勢和「一河兩岸」地利,發展河套香港園區成為世界級產學研平台,建設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營造全球創科資源匯聚點,及開闢制度與政策創新試驗田。

進一步深化河套區發展協調機制

李家超表示,已成立由行政長官主持的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督導委員會,帶領政府制訂香港園區發展的整體策略、計劃和布局部署,今年內發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發展綱要》,提出促進港深兩地園區間人員、物資、資金和數據流通的創新政策。目前,特區政府正與國家有關部委,探討試行創新的便利措施,例如:港深兩地園區特定人員便捷過境;利用無人低空運輸,方便物資跨境流動;便利落戶香港園區的內地企業跨境調撥資金等。

科技創新是港深合作的「最大公約數」,雙方正努力透過河套區平台構建高效協作、相互支撐的合作機制。不過,有分析認為,河套區兩邊進展相差較大,深圳園區的產研學合作不斷深入,香港園區則相對遲緩,而且兩邊規劃創新還未達到同步,或者會出現產業同質化競爭的情況,不符港深協同發展的初衷。因此,未來應深化河套區發展的協調機制,建立雙方高層次的定期會晤和專題會商制度, 形成協同規劃、聯合建設、共享成果的合作推進機制,將河套區打造成為政策與制度創新的試驗田、世界級的產學研平台以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為推動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創新的引導和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