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總規》賦予前海「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的新定位,要求堅持依託香港、服務香港,加快推進規則機制一體化銜接、基礎設施一體化聯通、民生領域一體化融通,為香港經濟發展進一步拓展空間。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政策與實踐研究所所長、香港國際金融學會主席肖耿接受南方財經採訪時指出,香港是中國最重要的一個離岸自由港,深港的深度合作有利於離岸、在岸市場優勢疊加,使內循環和外循環緊密銜接,而前海在其中將發揮重要作用。肖耿進一步建議,大灣區企業可探索「雙總部」機制創新。在香港註冊的離岸企業可在深圳(前海)設立其跨境營運第二總部;在深圳註冊的在岸企業可以在香港(如「北部都會區」)設立跨境營運第二總部。
創新機制 實現生產要素自由配置
肖耿在採訪中分析指出,「雙總部」不是一個新概念,一些央企、地方國企和民企都在香港設有中資機構,中資機構和內地的總部就是「雙總部」的關係。但這種「雙總部」是隔離開的,有離岸和在岸體系、有外匯管制,很難實現人員、資金、信息等生產要素的自由配置,制約了企業真正走向國際。
肖耿指出,最近來看,「雙總部」的條件慢慢成熟。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香港要發展總部經濟,吸引全世界的優質企業到香港註冊。深圳也在建總部基地,不過更側重大的實體企業。
「雙總部」機制的重點在於,要把兩個總部連接起來,發揮他們各自的優勢。如果是離岸企業需要向國際市場發展,它的總部應該設在香港,第二總部設在深圳,尤其是前海。第二總部的運作基本遵照香港的標準、監管和法律,這將大大提高企業運作的效率。
這次規劃提到,探索香港參與前海發展新模式,支持香港有關部門和企業參與前海重大項目的建設運營,正是為「雙總部」提供基礎。
港方在「北部都會區」的建設上提出「雙城三圈」,其中一「圈」就在前海對面,雙方在基礎設施、制度創新方面也提出了很多設想,未來甚至可以讓前海和香港共同開發「北部都會區」的一部分。屆時,香港的金融機構、學校、醫院、科研機構等可以在前海設第二總部,前海的一些機構也可以在「北部都會區」設分支。
肖耿提到,「雙總部」現在可以做到,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數字化監管的實現。隨着監管走向數字化,「雙總部」的報表一合併,就反映了企業的基本狀況。◆南方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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