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7月獲時任立法局通過
2000年
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於12月正式實施,對沖機制沿用至今,僱主可在強積金供款中抽取僱主供款部分及累算權益,抵銷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2017年
林鄭月娥參選第5屆行政長官選舉時,在政綱中承諾就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尋求共識
2018年
前任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政府就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提供的資助儲備增至293億港元,補貼期達25年
2021年
林鄭月娥公布的《2021年施政報告附篇》,進一步提出優化資助方案,包括取消對沖頭3年,僱主只須負擔50%遣散費或長服金,金額「封頂」3,000元,餘額政府承擔
2022年
立法會6月9日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2023年
現任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五一勞動節酒會上宣布,2025年5月1日正式落實取消強積金制度下的對沖安排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公報、勞工界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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