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7月獲時任立法局通過

2000年

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於12月正式實施,對沖機制沿用至今,僱主可在強積金供款中抽取僱主供款部分及累算權益,抵銷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2017年

林鄭月娥參選第5屆行政長官選舉時,在政綱中承諾就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尋求共識

2018年

前任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政府就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提供的資助儲備增至293億港元,補貼期達25年

2021年

林鄭月娥公布的《2021年施政報告附篇》,進一步提出優化資助方案,包括取消對沖頭3年,僱主只須負擔50%遣散費或長服金,金額「封頂」3,000元,餘額政府承擔

2022年

立法會6月9日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2023年

現任行政長官李家超在五一勞動節酒會上宣布,2025年5月1日正式落實取消強積金制度下的對沖安排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公報、勞工界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