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亂港分子、自稱「姜牧師」的「獨人」姜嘉偉,連同另兩名涉案夫婦於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間發布煽動刊物, 3人早前承認「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當中姜被判入獄8個月,夫婦則分別判處入獄5個月及10個月。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形容煽動刊物猶如「計時炸彈」,容易令本來已經回復平靜的社會,死灰復燃,重現違法衝擊行為。
3名被告分別為姜嘉偉(31歲)、李龍現(52歲、商人),及李的妻子陳尚恩(48歲、寵物美容師)。控罪指他們於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間,在Facebook、Instagram和位於西洋菜南街的銀城廣場地下的「隱世市集」攤檔內,推廣、出售及或為出售而展示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3名被告是經精心策劃、宣傳、生產及印製煽動刊物,並在聖誕、新年佳節擺檔,藉節日人流較多,以吸引更多人增強銷售。又指案發時示威暴力雖已沉靜,但相信仍有屬「志同道合」的人耿耿於懷,以購買該些書刊作為同情和認同示威者的行為和當時口號。羅官形容該等煽動刊物猶如「計時炸彈」。
羅官續指,3名被告各有分工「出本出力」,李龍現是涉案公司東主,提供銷售平台;姜嘉偉在Facebook發布訊息宣傳該書刊,陳尚恩則向印刷公司提供書刊的初稿,刊物刻意略去作者資料,明顯想逃避偵查,最終印製400本,規模不小,亦租用攤檔。當中女被告是始作俑者,故判處最高刑責入獄10個月;至於姜嘉偉由於他有在社交平台積極宣傳,要判以阻嚇性刑罰,判他入獄8個月;另外李龍現則判入獄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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