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委會:干犯嚴重刑事罪違醫生註冊例 打擊公眾對醫療專業信心
2019年的平安夜,一批黑暴分子在元朗形點商場非法集結破壞社會安寧,時年23歲的中文大學醫科生張家齊當場被捕及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14個月。現為註冊醫生的他,就該定罪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醫務委員會昨日展開聆訊,並裁定張家齊作為註冊醫生干犯嚴重刑事罪行,違反《醫生註冊條例》。考慮有關行為會打擊公眾對醫療專業的信心,懲罰須反映社會期望及醫生價值觀,醫委會最後判罰張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牌6個月,緩刑36個月。◆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二十一條,凡研訊小組經研訊後,信納任何註冊醫生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干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可行使權力,永久或暫時把涉事醫生除牌,或予以譴責等。
被捕時穿抗爭T恤 官指有意圖參與
昨日的紀律聆訊披露,張家齊在2021年7月註冊為醫生,同年10月在裁判法院被裁定2019年平安夜干犯一項非法集結罪成,判囚20個月。去年7月,他上訴覆核刑期,改為監禁14個月。
醫委會5人研訊小組退席商議後,由研訊小組主席、婦產科專科醫生鄧惠瓊宣讀判詞。判詞指,張家齊沒有就非法集結案尋求繼續上訴,故研訊小組會視高等法院原訟庭判詞作為法庭最後決定。
鄧引述判詞中警方的供詞指,當日在形點商場,有物件由2樓跌落警員身處的1樓,警方遂往2樓展驅散行動。張家齊被發現站在玩具反斗城外舉機拍攝,但沒有記者證,警員相信他有份參與非法集結。由於張被捕時身穿印有「光時」、「暴大抗爭」等字樣的T恤,法官考慮他身在非法集結現場及逗留時間等,認為張有意圖參與非法集結。
研訊小組:對張是否明白過錯有保留
鄧惠瓊指出,張家齊干犯的控罪嚴重,「由判即時入獄14個月便可得見。」對張求情稱「我不慎重的關鍵在於,在非法集會仍然合法的時候,我沒有離開集會現場」,她表示,小組不同意張這個說法,認為法庭判詞已說明了他參與意圖,故對張是否明白其過錯有所保留,最後研訊小組裁定他違反《醫生註冊條例》。
鄧強調,紀律聆訊之目的不是對涉案醫生作出第二次處分,而是要維持公眾對醫生的信心,故處理這類案件時,須平衡刑事罪行的性質及嚴重性,以及公眾對醫療專業的信心。本案控罪有可能降低公眾對醫生專業的信心,小組判刑時要考慮社會期望,亦要反映醫生價值觀。
小組留意到高院判詞指沒證據顯示張家齊為非法集結核心成員,或煽動他人參與集結,也留意到張年輕、將來或為公眾提供有用服務,而其實習報告指他表現出色,最後判罰張家齊除牌6個月、緩刑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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