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5日通報,經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資料圖片

強姦聚眾淫亂數罪並罰 律師:需服完刑再被驅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備受關注的加拿大籍男藝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有了新進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5日通報,經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強姦罪的量刑標準,吳亦凡因涉嫌強姦多名女性,屬於從重處罰。內地法律專家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基於其外國人身份附加的驅逐出境處罰,需要先服刑再被驅逐。

根據一審判決結果,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強姦三醉酒女性 另組織兩女性酒後淫亂

法院通報稱,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作出上述判決。通報還稱,當日有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

法律專家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強姦罪的法律判定保護的是性行為的自主權,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有加重情節比如強姦多人、輪姦的,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聚眾淫亂罪是指聚集眾人進行集體淫亂活動的行為,此罪不僅違反倫理秩序,而且還侵害了性行為非公開化的社會秩序。根據刑法規定,對首要分子或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則從重處罰。法律專家認為,根據相關規定,吳亦凡觸犯前述兩罪被判處數罪並罰,最終獲刑十三年,符合中國法律規定。他還指出,在量刑時要綜合考慮各方面情節,吳亦凡作為明星或特殊的主體對社會引發的負面影響,「是其中必須要考慮的一個因素。」

律師:量刑適當 罪罰相當

「法院對吳亦凡強姦罪判決是從重判決,從相關證據來看受害人中有未成年人。」內地知名刑法專家、北京君樹律師事務所主任謝通祥向香港文匯報指出,法院的判決以事實為依據,根據犯罪的具體行為來量刑,吳亦凡多次強姦多名女性,已構成《刑法》關於強姦罪的法定加重情節,因此量刑適當,罪罰相當。

謝通祥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目前來看,法院未對判決限制減刑,因此根據吳亦凡服刑期間的表現,仍有獲得減刑的機會。此外,根據《刑法》關於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規定,吳亦凡獲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基於吳亦凡外國人的身份,一審判決附加驅逐出境處罰,謝通祥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吳亦凡需在中國服刑完畢,再被驅逐出境。法律專家亦表示,吳亦凡雖是外國國籍,但根據屬地管轄原則,一個國家對其領域內的人,不問其國籍,都有對其進行規制以維護本國法律秩序的權力。因此,對吳亦凡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處理符合中國法律規定。另外,吳亦凡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因此可以按照正常的中國司法程序對其進行處罰。

至於吳亦凡服刑期間家屬的探視問題,謝通祥表示,家屬探視可以由駐華使館人員陪同,也可以自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