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圍單車徑,騎車人士隨意戴或不戴頭盔。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運輸署因應近年涉及單車的意外有上升趨勢,建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強制騎單車、三輪車或多輪車人士及相關乘客必須佩戴頭盔,違者最高罰款2,000元。該署修例前會進行諮詢,計劃明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例修訂建議。沙田及大圍租賃單車的店舖對香港文匯報指出,其實單車舖出租單車的同時,也有提供頭盔租賃服務,但目前租頭盔的巿民偏少,惟相信修訂後也不會影響生意。

單車意外死傷 九成未戴頭盔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在沙田、大埔等單車徑目測統計,佩戴頭盔的單車駕駛者不足兩成。有市民表示自己是當區居民,以單車代步,「車程十幾分鐘啫,唔使戴頭盔咁麻煩啦。」但也有市民認同,戴頭盔可提升安全性,但政府沒有硬性規定,他也沒有佩戴。

日後,踩單車及坐單車也可能要強制戴頭盔。根據運輸署近日提交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於本周五(15日)討論的文件表示,警方2020年的專題研究,涉及446名單車意外死亡及重傷人士,當中近九成傷者也沒有戴單車頭盔,主要意外成因是單車失控。運輸署又參考了醫學界的研究,指騎單車有較高風險造成創傷性腦損傷,戴頭盔有助減低顱內出血機會。

該署早前已諮詢單車會、汽車會等持份者意見,他們普遍支持立法,小部分持份者認為戴頭盔規定應只適用於馬路行駛的單車,不應包括單車徑範圍。基於單車徑意外升幅顯著及嚴重程度與其他地點相若,署方認為規定應適用於所有年齡組別、馬路和單車徑。

明年提交立會 最高罰款兩千

運輸署建議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強制騎單車、三輪車和多輪車人士、多輪車乘客等要戴頭盔,運輸署署長可因應宗教或其他原因未能佩戴而作出豁免。違反規定則採用與「不小心騎踏單車」相同罰則,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運輸署「單車資訊中心」網站會發放及更新單車頭盔標準。

署方本月和下月會諮詢各相關委員會,落實修例前亦續與警方商討執法細節,並加強宣傳教育,明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大圍一家租賃單車店舖負責人龍先生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其單車店有出租單車頭盔,全日租金20元,但租用頭盔的顧客偏少,相信政府修例強制戴頭盔也不會影響租賃單車生意。沙田另一單車舖員工張小姐亦說,其店也有頭盔出租,全日租金只要10多元,惟夏天炎熱,租頭盔的顧客不多。她認為巿民假日喜愛租單車遊玩,即使強制要戴頭盔,也不會影響巿民租單車的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