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雜物堆積如山的迷你倉,連門口也堆滿雜物,難以想像失火時如何逃生。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 法例規定,倉頂與天花板必須保持距離,不得堆放雜物,但不少迷你倉違規。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 迷你倉內一片狼藉,不設任何逃生通道,窗口基本都被遮擋,完全漠視消防規定。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本報記者巡查多區揭逾半營運商犯險 最離譜竟准寄存易燃品

牛頭角淘大工業村迷你倉2016年發生四級火吞噬兩名消防員,死因研訊昨日完結,死因庭裁定兩人死於不幸;在65天死因研訊中,揭示起火單位的間隔複雜如「迷宮」、部分走廊闊度未符防火要求,增添消防員灌救難度;死因庭為此向多個政府部門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屋宇署發牌規管經營迷你倉(見A10版)。其實早在悲劇發生翌年,消防處已向全港迷你倉發出防火守則,惟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巡查全港多區共10間迷你倉,逾半(超過5間)存在不同程度的火警危機,包括雜物堆積、阻擋窗口、倉頂擺放雜物、倉門擋路等,其中一間迷你倉更儼如垃圾崗,所有顧客的貨物沒有用儲物櫃分隔,雜物堵塞走火通道,更有些雜物疊高並頂住天花板,完全漠視消防處的安全規定,最離譜的是迷你倉營運商竟容許客人存放易燃危險物品,一旦失火隨時一鑊熟,恐重演慘劇。◆文/圖:香港文匯報專題組

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以顧客身份,藉「睇倉」為由,進入全港多區共10間迷你倉「放蛇」,發現不少迷你倉都違反《消防安全守則》或《法定命令》。其中一間位於葵興工業大廈的迷你倉完全缺乏消防安全意識,火警危機處處,令人觸目驚心。

貨物堆積如山 職員稱幫客存取

記者當天按預定時間到達,一名年約50歲的職員應門帶領入倉,開門一刻記者被眼前的情境驚呆:所謂的「迷你倉」實際是一個完全沒有間隔的貨倉,該處面積約2,600平方呎,但不同顧客的貨物散落一地,大部分窗口被完全遮擋,通道遭雜物堵塞。

接着,記者小心翼翼在倉內「參觀」,一步一驚心,生怕踩中地上的雜物。記者向該名職員發問:「這麼多貨堆積在這裏,如果我的貨物被其他人的貨擋住應該如何取出?」對方揮手一笑道:「這個你不用擔心,你要拿東西也好、放東西也好,打個電話給我約個時間,我幫你搞定!」

自從淘大迷你倉大火後,特區政府對迷你倉作出嚴格的防火規定,要求儲物櫃櫃頂與樓底最少必須保持一米的空間距離,避免一旦起火出現「煙囪效應」,單位變得極高溫,消防員救火更危險。同時,特區政府要求每50平方米的儲物櫃都需要有闊度達2.4米的防火牆或通道,而且逃生通道最少1.05米闊。

惟香港文匯報記者參觀的這個迷你倉,雜物堆積如山,貨物與天花不足法例規定的一米距離;由於貨物沒有用儲物櫃分隔,所以也無法符合要設2.4米防火牆或通道的規定,更遑論是逃生通道。

然而,如此惡劣的環境,收費與其他迷你倉相若。職員說:「貨物佔用一卡板大小的面積,每月收費500元,你堆到幾高都係呢個收費,頂到天花板都沒關係,只要物品不倒下來就得!」

探問存放電池 答覆不通電即可

那麼,該倉有沒有限制物品類型?記者遂以試探口吻問能否存放電池等危險品,對方答道:「不要通住電就可以!」但根據消防處安全規定及國際行業標準,任何危險品 (包括毒品/腐蝕性/氧化性物料、易燃物品、火藥、槍械及電池等各類違禁品)都禁止存放在迷你倉。

記者所見,該處雜物亂放,也沒有通道可言,竟容許客戶存放易燃危險物品,一旦失火將一發不可收拾,危害存倉客人的生命財產,也威脅救火消防員的安危。

消防處昨日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該處聯同相關部門自2016年6月底開始,展開對全港迷你倉的巡查及執法工作,截至今年4月30日,消防處已巡查1,222間迷你倉,當中959間目標迷你倉共發現3,222項「常見火警危險」,並向其營運者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規定獲送達通知書的人在通知書指明的限期內消除火警危險。消防處亦已向221間未有遵從「通知書」的目標迷你倉營運者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