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

一名兇徒於7月1日當晚,在銅鑼灣向一位警員以利刀施襲,然後自刺胸口;任職維他奶採購部的涉案疑兇梁健輝,經搶救後不治。維他奶翌日即發出內部通告,內容大致是人力資源部已與死者家人接觸,將作跟進及提供所需協助。如有同事因事件致情緒受困擾,公司會提供支援,並知會全體同事,如果接到傳媒查詢,應轉介公關部統一處理,不建議同事發表任何個人意見。

在危機管理而言,算是處理及時。通告能即時回應事件,對內推出員工心理支援,安定人心。對外則統一發言途徑,以免有人發表未能受控的個人意見,打亂危機管理的部署。

然而,通告內卻有幾段文句,出現明顯的公關危機意識不足問題。其中,通告將事件由一宗恐襲案件淡化為「發生於銅鑼灣的事件」,並形容即場自殺的疑兇「不幸逝世」。在通告中公司並未與疑兇劃清界線,反而親切地以名字稱呼疑兇,稱公司「已與健輝家人接觸」等,令人懷疑公司對有人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大是大非立場,甚至有同情疑兇之嫌,在字裏行間流露出與疑兇為同路人的感覺。

通告經傳媒報道與網上轉發,終於引發席捲內地與香港的公關危機。大量消費者在公司官方社交媒體留言,指責公司同情危害國家安全的暴力行為,有代言藝人即時公布中止合作,網上更有人發起杯葛,甚至呼籲將維他奶產品全面下架……

後來,維他奶發表了兩份聲明。首份指公司支持警方根據國安法調查事件,公司致力支持兩地的穩定、繁榮和發展;全無針對通告內容,相信未能平息眾怒。明顯是管理層低估了危機的程度,欠缺危機意識及相關應對培訓。

維他奶在7月3日再發聲明,指通告是一名員工私下撰寫並內部轉發,未經授權,使用措辭極為不當,公司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權利。

將責任全部推往員工身上,是否高明?該份通告具正式檔案編號,列明人事部及公關部聯絡資料,明顯是經主管批准的正式通告。在有員工犯下嚴重罪案後,最高管理層竟然不聞不問,任由下屬發出未經審核的通告,是不可思議的,亦犯了危機管理的大忌!而管理層明顯為了補鑊,以員工為代罪羔羊,不僅有損公司形象,亦打擊員工士氣。

其實通告只須闡述公司將配合警方調查,並根據人事政策對有急需員工家庭作出支援,傳媒查詢統一由公關負責即可。其他多餘說話,應免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