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銘鋒 立法會議員
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新一份施政報告,為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及航空樞紐地位擬就中長線方向和多項短期措施,惟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香港需要透過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才能實現目標,助力國際一流灣區的建設。
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同時要「深化粵港澳合作,持續推動重點領域合作實現突破,促進港口、機場和軌道交通協同發展」,反映國家決心將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不斷優化的產業布局,以及區域與產業協同發展的戰略全面推展至整個粵港澳大灣區。
競爭並非「你多我少」
內地基建持續升級,大灣區重點港口及機場競爭日趨激烈。香港面對土地及勞動力不足、經營成本高、貨源及客源依賴腹地等短板,幸賴完善的國際網絡,效率高、服務優和金融、貿易的優勢得以彌補。惟在財政誘因方面遜於周邊城市,難與廣州、深圳競爭。
大灣區「一小時經濟圈」內擁有全球最密集的港口群及機場群,存在定位重疊、空域擁擠和航道交錯的問題,亟需透過協同和合作去解決,長三角港口群及「歐洲單一天空」模式值得大灣區借鑑。
上海港與毗鄰的江蘇港口及寧波舟山港,各具一定規模。然而,國家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將長三角港口群透過「以主體港口、輔以兩翼港口集群的模式」,通過統一規劃、技術創新與資源整合的管理辦法,去協同發展,建設為國際最繁忙的港口群。航空方面,歐盟27成員國中有多個彼此相連,與珠三角一樣存在空域擁擠及航道交錯現象,但歐盟委任獨立的空中航行安全機構專責管理整個空域,由其統籌全歐洲的空域容量與流量分配,實行「歐洲單一天空」。
從頂層研究各港口的功能優勢
大灣區協同發展涉及跨境合作,必須要設立一個「大灣區港口、航空、軌道協同頂層架構」,成員須包括國家交通及運輸部、海關總署,以及相關港口機場和軌道所在的地方政府,共同研究涉及的法規、擬訂協同方向、實施辦法及監督有效執行。
首要工作是向國家爭取,將香港納入大灣區港口規劃;輔以善用不同港口的優勢、錯位協同建設灣區組合港;利用香港優勢發展為區內「補時港」及「補給港」;提高服務香港貨櫃碼頭的內河船的積極性;以及擬訂便利航運人才跨境流動安排,解決突發性人手短缺。
配合特區政府的增加民航協議、擴展航權、擴航點計劃,探討將「歐洲單一天空」空域管理模式套用在灣區,以「地區與流量」為導向,組織空域及導航服務,發揮有限空域的功能。再與廣州及深圳機場探討用各自航線優勢進行板塊分工、深化區內多式聯運,及將香港定位為高增值和國際活牲畜運輸空港。
軌道上的粵港澳大灣區是灣區交通戰略。廣東省已宣布力爭廣深第二高鐵在「十五五」期間啟動,南延線將銜接香港北都。香港需加快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軌道連接,尤其將港深西部鐵路南延接駁機場和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建設連接香港和深圳機場的咽喉軌道,實現空鐵聯運。
若大灣區的港口、航運業、機場及航企能夠攜手協作,擴大國際網絡,提高市場份額,將創造規模經濟及群聚效應,將大灣區做大做強,助力國家增強全球航運及空運的競爭力,掌握戰略主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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