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禮文律師行香港辦公室合夥人Kevin Warburton指出,內地投資者不但已成為亞太區仲裁中最活躍的申索方,其維權方式也正迎來標誌性轉變。他引述最近在歐洲出版的權威法律著作《Enforcement of Investment Treaty Arbitration Awards(Third Edition)》說,內地企業正從依賴外交斡旋,轉向主動運用國際法維護自身權益。Kevin Warburton認為,面對這一轉變,香港憑藉普通法制度,加上國際仲裁專家高度集中,可令內地企業無須遠赴海外,已能得到在國際享負盛名的法律支援。
Kevin Warburton引用上述著作表示,已知涉及內地投資者與國際仲裁案件共有24宗。首宗案件是在2007年由香港市民對秘魯提出,而截至2019年,已知案件總數亦只有10宗。換言之,24宗案件中有14宗是在2020年至2025年這6年間發生,平均每年新增超過兩宗。這一趨勢背後的主要因素,包括內地對外投資規模龐大,很大程度由「一帶一路」倡議推動;內地企業對雙邊投資協定下可透過法律解決的意識提升,以及在地緣政治環境波動下,透過外交方式解決投資爭端也變得較不確定等。
國際投資協定提供直接法律救濟途徑
過往內地投資者面對東道國不公時,往往傾向承受損失,或轉向依賴外交渠道交涉,如今,這種做法已逐漸轉變,愈來愈多內地投資者意識到,國際投資協定賦予其直接且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救濟途徑,使其能夠在不依賴外交關係的情況下,向東道國提出申索。
Kevin Warburton分析,多項因素推動這一轉變。首先,法律意識正不斷提升。相比十年前,內地企業及其法律顧問現時對雙邊投資協定(BIT)框架,以及協定所提供的法律救濟有更深入了解。其次,早期案例的成功提升了內地投資者對這套制度的信心。第三,地緣政治競爭日益加劇亦重塑了風險環境。內地投資者在美國、澳洲及部分歐洲國家等市場,已難以像過往一樣單靠外交介入保障其商業利益。最後,法律服務配套正持續完善。
對最後一點,他認為,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加上國際仲裁專家的高度集中,令內地企業無須遠赴海外,已能在香港本地得到在國際享負盛名的法律支援,就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程序尋求專業意見及委託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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