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國際產品開發及零售研究部
危疾保險是個人健康保障的重要一環,然而長久以來,不同保險公司對同一危疾的定義各有詮釋,消費者在比較產品時往往無所適從,索償時更可能因定義差異而產生爭拗。香港保險業聯會推出的《危疾定義標準化最佳行業準則》將於今年九月一日正式生效,為十六項主要危疾及五項早期危疾提供統一定義,涵蓋市場約九成索償個案。此項措施雖屬行業自律性質,參與與否由保險公司自行決定,但對投保人權益保障及投保決策均產生實質影響。然而,市場對標準化的理解存在若干誤區,投保人宜釐清事實,方能作出明智判斷。
投保決策:釐清限制 審慎行動
投保人須認清兩項關鍵限制。其一,新定義僅適用於9月1日或之後推出的新產品,現有保單不受影響。其二,《準則》屬自願參與,並非所有保險公司必然跟隨,選購時應主動查詢產品是否採用標準化定義及是否帶有「Q嘜」認證標誌。對於市場上「應即時轉保」的聲音,實屬誤導。保險業界明確指出,不建議取消舊有保單轉購新產品,因重新核保須面對年齡及健康狀況變化,新保單保費可能大幅上升,甚至無法通過核保,貿然退保將承受不可逆轉的保障缺口。
然而,對於尚未持有任何危疾保障的人士,標準化的落實正是一個合適的檢視時機。定義統一後,產品比較的門檻降低,投保人更容易分辨不同產品的優劣,無須再因定義差異而卻步。加上標準化定義定期檢視的機制,新產品條款更具前瞻性,現在考慮投保較過往更容易掌握保障內容。已持有保單者則應藉機檢視保障是否充足,醫療成本持續上升,多年前購買的保額或已不足以應付今天的開支,可考慮加購新產品作為補充,而非取代舊單。
此外,定義標準化僅統一了核心疾病的理賠門檻,不同產品在保障項目、賠償次數、等候期及多重賠償條款等方面仍有差異,選購時須全面了解,選擇真正填補自身風險缺口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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