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華江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作出裁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承認控罪。這一裁決嚴格依照法律與證據,是香港司法獨立的生動體現,也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之舉,受到社會各界廣泛歡迎。
法庭在審理中秉持專業與公正,全面審視被告多年來的公開言行,證據鏈完整、確鑿。法庭明確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這一表態充分體現了「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標準,彰顯了香港司法機構不受政治因素干擾的獨立審判精神。
法庭頒下長達200多頁的判詞,詳細闡述了法律原則與證據分析。法官指出,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領導地位,是現行憲法所確立和保證,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核心部分,認為「推翻」或「破壞」中共領導地位,就等同於「推翻」或「破壞」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該裁決釐清了「煽動」與「批評」的法律界線,為香港國安法實施樹立了重要判例。
案件事實清晰明確。「支聯會」自成立以來,其根本主張和目標就是要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推翻憲法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該組織一直透過不同活動及渠道,廣泛傳揚其綱領及鼓吹有關主張。法庭裁定,「支聯會」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是針對中國共產黨,目的是要結束它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當中的「結束」並非指「自然結束」,而是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
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被告仍繼續進行有關行為和活動,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即使被告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他們也毫不理會。法庭裁定,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是有意圖地鼓勵支持者,以不合法的手段把「結束一黨專政」付諸實行。
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事實證明,本案裁決彰顯法律公義,證明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人難逃法網。
法治不容許任何人以「言論自由」「人權」為幌子,公然傷害國家安全。在本案的法庭審訊期間,境外勢力公然不斷抹黑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以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嘗試干涉案件公平審訊。特區政府予以最強烈譴責,指出這是公然踐踏法治的卑鄙圖謀。
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割的部分。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基,也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前提。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本案再一次證明,無論違法者如何偷換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任何反中亂港的圖謀,特區政府必定嚴格按照法治的原則,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絕不手軟。
廣大市民堅定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堅決維護憲法和香港國安法權威。唯有依法防範與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堅決捍衛法治尊嚴,方能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切實保障市民福祉,並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