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健怡)打鼓嶺坪洋村狗酒店日前發生懷疑狗隻咬斃人的悲劇。特區政府漁護署署長黎堅明透露,涉案狗隻相信混有格鬥犬的血統,但其晶片顯示牠是唐狗。香港目前《危險狗隻規例》對格鬥狗隻禁止入口,而且必須接受絕育,但今次出現混種格鬥犬咬死人事件,揭露有人偷運格鬥犬入境及進行非法繁殖,晶片未能準確識別危險狗隻,也曝露監管漏洞。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已要求部門檢討「格鬥狗隻」定義和名單,以及全面審視管控措施。有動物保護組織呼籲,政府從源頭加強管控、提高罰則及設立舉報機制,才能從根本減低同類悲劇重演。
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官方數據,香港目前只有29隻持牌的「格鬥狗隻」(包括混種犬)多數是歷史遺留產物,但今次混有格鬥犬血統的「唐狗」咬死人事件,顯示香港持牌制度未能堵漏。動物保護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涉事狗隻名叫「太陽」,去年他曾接觸「太陽」,「當時接到義工求助指,落馬洲一個環境惡劣的露天車場發現三隻狗被鐵鏈拴住,其中一隻正是涉事的『太陽』,當時牠約半歲,已具半成犬體型,頭部方正、身軀橫壯,外貌明顯帶有比特犬特徵。」義工曾勸說場主妥善安置犬隻,惟場主拒絕移交。
團體倡改善只靠目測登記弊端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格鬥犬不得輸入香港,亦禁止繁殖,混種亦包括在內。Kent認為,現行狗隻登記制度存在明顯漏洞,「狗牌核實主要依賴人員肉眼目測,不強制進行DNA血統檢測,容易造成錯判,尤其幼犬階段外觀與唐狗相似,長大後烈性特徵才逐漸顯現,導致登記品種與實際不符。」他建議提升漁護署、獸醫及登記工作人員對格鬥犬品種的辨識能力,改善只靠目測登記的弊端。
雖然格鬥犬不得輸入香港,禁止繁殖,但他指出地下圈子仍存在非法繁殖與鬥狗交易,規模雖不算大,卻確實成形。他直言,背後推手是黑市「鬥狗」賭博,利潤可觀,形成一條完整產業鏈,「不少格鬥犬幼犬從外地走私入境,因其幼年外表與唐狗相似,易於蒙混過關。」
他認為:「沒有市場,就沒有買賣。」他建議政府設立舉報獎勵機制,以金錢誘因鼓勵市民舉報私下飼養違禁格鬥犬的情況,輔助執法;同時提高飼養危險犬的相關罰則,以起警戒作用;並從源頭強化管控,收緊入境查驗,加強打擊地下繁殖及走私格鬥犬的黑色產業鏈,才能從根本減低同類悲劇重演的風險。
議員:未有完整核查和追蹤機制
此外,有不少立法會議員就現行規管漏洞及狗主責任提出檢討建議。立法會議員植潔鈴表示,現行法例對格鬥犬及其混種犬已有清楚規管,問題在於牌照、晶片、犬種識別與轉手紀錄之間,未有一套完整的核查和追蹤機制。今次事件正好提醒政府,要重新檢視由植入晶片、首次領牌到轉讓、續牌的整個生命周期流程,包括犬種由誰申報、如何核實,以及有懷疑時有沒有專業覆核機制。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表示,近日發生狗襲擊事件嚴重程度不一,反映的問題不同。她指出,當中有人及狗隻傷亡,情況值得關注,促請環境及生態局和漁護署檢視現行的寵物相關條例。她建議,政府考慮推出「謹慎責任制」,要求飼養者妥善照顧動物的福利,並需要上堂接受培訓,確保熟悉狗隻性格等。
涉事狗曾被鎖看門 過往無襲擊咬人紀錄
(記者 蕭景源)打鼓嶺坪洋村前日發生懷疑狗隻咬死人慘劇,「Pawsgate毛界限寵物酒店及犬隻訓練中心」的33歲姓黃女負責人不幸身亡。據悉,肇事的雄性混種犬名叫「太陽」,體重約30公斤,之前在落馬洲一露天車場內看門口,長期被一條粗短鐵鏈鎖住,活動範圍只限方圓兩米,其身上已植入晶片,資料顯示牠過往沒有襲擊或咬人紀錄。今年4月因該停車場結業,被動物義工收留,並於本月11日自費將牠送到案發的寵物酒店寄養,同時在網上發文為牠物色新主人。豈料「太陽」入住寵物酒店不足兩周便發生悲劇,事發後被漁護署帶走觀察。
黃女常做義工助流浪狗
據悉,事發地點是一間在漁護署登記的持牌動物寄養所,於今年1月開張及營運。黃女是持牌人,41歲姓張男合夥人是狗隻訓練員,在朋友眼中,黃女是愛狗之人,不時做義工幫助流浪狗,照顧牠們的起居飲食,友人形容事件太不幸,願她安息。
昨日早上9時許,黃女生前親友一行約20人,在重案組探員陪同下抵達大圍富山殮房認屍,其間多名親友難掩悲痛,他們逗留約兩小時後離去。下午2時許,多名親友帶同祭品返回坪洋村的寵物酒店,在道士帶領下進行拜祭儀式,其間有人用狗籠運走部分遺下的狗隻。
據了解,前日下午3時50分,不在場的姓張合夥人遠程查看中心的閉路電視片段時,發現黃女倒臥中心內草坪,他嘗試致電其手機,但無人接聽。張隨即通知一名姓李(33歲)的女義工報警,張則駕車趕返中心。警方及救護員到場後,發現黃女頭皮、左前側頸部及左肩撕裂;前臂有三處穿刺傷及一處裂傷;另在頸部後方有由牙齒造成的穿刺傷及撕裂傷勢,經檢查後證實已經死亡。
據了解,案發的寵物酒店及犬隻訓練中心佔地約一萬呎,內有一個辦公室、一間設有12個籠的狗舍及一片草坪。上址辦公室及狗舍均設有閉路電視,根據錄影片段顯示,前日下午約2時,黃女從室內辦公室走出草坪,約6分鐘後,試圖將狗隻放入狗籠,惟狗隻「太陽」拒絕進入並激烈掙扎,黃女隨後跌倒在地,狗隻隨即向她攻擊噬咬。警方暫時無法確定致命傷,需待解剖始能確定。
議員倡首次養狗者「先上堂後領牌」
(記者 吳健怡)打鼓嶺狗咬人慘劇,引發社會對香港現行對規管狗隻法例的熱議。有大律師指出,香港針對格鬥犬類的非法繁殖及管有的罰則與英國相若,刑事責任層面,在香港狗主若因嚴重疏忽致犬隻咬死人,可援引普通法中的「嚴重疏忽誤殺罪」追究,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阻嚇力不容忽視。不過法庭定罪時較「手鬆」,在實際案例中,若狗隻在公眾地方咬傷路人,法庭在扣除被告認罪等因素後,往往僅判處3,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了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香港針對格鬥犬類的非法繁殖及管有設下嚴格規定,相關規定與外國比較大致相若,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例如英國,若犬隻在公共場所「危險失控」並導致他人受傷,飼主最高可被判處3年至14年監禁。反觀香港,若狗主因嚴重疏忽,致使犬隻咬死人,可援引普通法中的「嚴重疏忽誤殺罪」追究刑責,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法例規定與法院裁決是兩碼子的事,過往普通的狗隻咬傷路人,一般根據《狂犬病條例》起訴狗主未採取合理措施防止狗隻咬人,最高罰款1萬元。法庭在實際判決時,往往因被告認罪,判罰款3,000元至5,000元。
另外,狗主教育也十分重要。立法會議員植潔鈴指出,新加坡等地要求「新手」狗主要接受基本培訓,「並非要求每名狗主考取專業牌照,而是可研究為首次養狗人士設立先上堂、後領牌制度,提供免費且簡短的網上基礎課程,內容涵蓋日常照顧、犬隻行為認知及法律責任,讓新手狗主在領牌前建立基本飼養意識。」
她進一步指出,改革的初衷並非令養狗變得更困難,亦非為難狗主,而是基於對動物的愛護─正因為愛牠,就更要懂得對牠、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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