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留學香港」已成為香港的名片,近年更出現留學生低齡化現象,小學也開始湧現留學生,但香港社會除了增加學額,其他配套準備好了嗎?香港文匯報將從宿位、簽證/註、監護權等維度深入透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須臾)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特區政府去年修訂資助大學課程學額的資格,包括「高才通」在內獲批來港人才,其子女必須先居港滿兩年,才合資格申請八大及其他專上課程資助學額,2028/29學年起全面實施。隨着政策實施期限逼近,來港升學的人數趨增,香港文匯報調查發現坊間學生公寓如雨後春筍,甚至向未成年小學生提供寄宿服務。記者走訪多間學生公寓,每年宿費直逼20萬港元,不論是臥室容納人數、補習班上課人數等,都「精準地」規避《旅館業條例》、《床位寓所條例》等法例要求,加上職員與學生人數比例嚴重不對稱,學童無成人看管情況下於臥室獨處。教育界及法律界促請特區政府增強法例規管,使私營學生公寓符合消防安全、學童照顧需要,保住「留學香港」金漆招牌。
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以家長身份暗訪其中一間位於西環的學生公寓,據街坊透露該公寓早年短暫營運一年,不久後突然停止運作,近日才重新營業。這是一棟20層樓高的單棟大廈,低座四五層是飯堂、活動室及公共設施,高座才是臥室。每層兩間臥室,每間臥室能容納兩名學生。
自稱「老師」接待員緊盯 反覆查證
公寓保安十分森嚴,進入地下大堂前先要核實身份才能通過電子閘口,一名自稱「老師」的接待人員全程緊盯記者並反覆查證,最終才獲准參觀。該名職員表示,由於目前仍放暑假,住戶都回老家,睇樓當天各樓層空無一人。她帶領記者參觀一間位於高層的「示範單位」,這是標準的雙人房,可見同層兩間臥室均設兩張單人床及兩張書桌。職員表示,公寓已營運一年,房間相當搶手,「幾乎全部租出,只剩小量床位待租,你孩子是否已選定香港的學校?要租就盡快了。」
她表示,租客以小學生為主,也有部分中學生,「他們都是就讀香港普通資助學校,父母則在內地工作或做生意,交由我們照顧。」公寓的住宿收費為每月一萬多港元,家屬須預支一年、即20多萬港元費用,公寓會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餐及晚餐。
記者參觀的其中一個雙人房,設有窗戶及乾濕分離衞浴,空間尚算寬敞,但當查問安全細節時,問題逐一浮現。職員承認臥室長期只有兩名學生獨處,其間沒有成年職員在場,偶然才有保安員巡樓,閉路電視僅覆蓋樓梯及走廊等公共地方,房間內全無閉路電視,亦無任何緊急求助系統。「放心,每五名學生配一名舍監,男女分層而居,僅在食堂及公共空間有交集。」
舍監會否通宵留宿﹖ 職員避答
隨後記者表示擔心公寓的風化問題,「雖然男女臥室不同層,但學生仍可以經由樓梯跨層會面。」職員僅稱「有監控」、「未遇過」推諉過去。記者遂問舍監會否在公寓通宵留宿,但職員支吾以對,記者進一步要求與舍監見面,卻遭對方以「舍監不在」為由拒絕,職員強調:「我們的舍監經驗豐富,資歷逾三十年。」
更關鍵的是,申請入住時公寓要求家長簽署監護人委託書,但職員明言機構的「監護人」角色僅是緊急聯絡人,倘學生在香港發生意外需赴醫院接受手術,必須由父母親身到港簽署同意書等法律文件,機構日常僅透過微信群組與家長通報情況。
賓館改裝公寓 聲稱符消防規定
據悉,該公寓由賓館改裝而成,職員聲稱已符合香港消防規定,配備自動灑水及滅火系統。她說:「晚上8時半後實施門禁,地下電子閘屆時會鎖上,只准進入不准離開。倘發生火警,樓下保安員即時開啟門鎖及逃生通道。」然而即使大廈已符合賓館業的消防條例,公寓卻沒有考慮到入住的學生均是未成年,消防安全要求要比一般賓館高,加上門禁、各層緊急疏散安排,又會否增加學生逃生難度?
全棟80宿位幾租罄 家長稱朋友介紹
「高才通子女需要在港住滿兩年,才合資格申請資助大學學位,今年的高才通子女入住申請激增。」香港文匯報記者走訪另一個學生公寓集團時,職員表示今年生意特別火爆。「放蛇」期間,記者剛巧遇上一名內地家長前來繳交費用,記者以家長身份上前攀談,對方表示自己來自東北,女兒將於今年暑假後來港入讀中四,經朋友推薦選擇該機構。當記者問及該宿舍是否持有營業執照時,對方僅稱:「不清楚,都是朋友介紹才來。」
該個學生公寓非常有規模,擁有5棟宿舍,其中3棟專門供中學生入住,其餘兩棟供小學生入住,香港文匯報記者「放蛇」獲安排到供小學生入住的23層高公寓參觀。負責人介紹,一樓至三樓為休閒與公共空間,其餘20層均為宿舍,每層一梯一戶,每戶面積329平方呎,四人一間房,全棟80宿位幾近租罄。
公寓提供「半託管」與「全託管」兩種模式服務,月費分別為人民幣14,700元及17,500元,兩者皆包含食宿費用,差異在於全託管額外包含課後學業監督及監護人服務,聲稱聘有五六名宿管「老師」,負責人說:「他們均為具教學經驗的內地赴港女教師,多數擁有研究生學歷,且全員持有急救證書及無犯罪紀錄證明。」
監護安排方面,家長須簽署授權文件後,「老師」可代為對接學校、處理日常事務及接收通知,負責人說:「老師會稱是同學的阿姨出席學校家長日。」不過她強調,醫院手術類重大簽字仍須由親屬親自處理,機構僅能陪同。
學生外出不須向老師報備
然而,宿舍雖設有門禁(晚間9時後不得外出),但對外來人員進入並無限制。記者進一步查問:「學生外出是否須經老師同意或報備?」負責人回應「不用」。
教育局曾提醒非本地生「慎選合規住宿設施」
特區政府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早前曾提醒非本地生來港升學時要「慎選合規的住宿設施」,她說留意到有關學生宿舍通過內地朋友經常使用的平台如小紅書、微信等,宣傳他們經營的宿舍、宿舍公寓或學生公寓。她說:「大家千萬要留意,如相關住宿設施提供補習、功課輔導等教育服務,而處所內學生人數同一時間達8人或以上,或每日達20人或以上,它必須已根據《教育條例》註冊或臨時註冊為學校,否則就是違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本港目前並無針對私營學生公寓而設計的專門發牌與營運監管制度,私營宿舍經營者大多不具備照料及監管未成年人的專業資質,存在安全隱患,建議政府參考現有劏房監管制度,增設專職監管人員配比要求,填補安全管理短板。
記者「放蛇」的學生公寓規避所有條例的監管(見表),以《旅館業條例》為例,條例規定任何處所提供收費住宿,若出租期少於連續28天必須領牌,但學生公寓一般租住至少整個學期,絕對多於28天的領牌門檻。至於《床位寓所條例》僅規管設有12個或以上床位的居住單位,公寓每間臥室入住2人至4人,再次逃過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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