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浙江紹興市新昌縣官方通報該縣「如是書院」相關問題最新調查進展,經查「如是書院」確系無資質違法經營,經營活動中存在毆打、體罰、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
8月5日有媒體報道新昌縣「如是書院」相關問題,當日新昌縣成立由公安、教體、市場監管、文廣旅遊、衞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深入開展線索核查、調查取證、溯源摸排等工作。
根據調查情況,「如是書院」創辦人賴某明(化名「如平」),1968年3月出生,戶籍地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羽林街道,2002年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50萬元。
經查,「如是書院」未依法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其經營場所由賴某明於2016年向新昌縣七盤合一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系民營企業,實控人為當地村民張某某)轉租,面積共306.1畝,其業務主要依託賴某明及其親屬關聯的6家公司開展。上述6家關聯公司核准經營範圍主要為從事文化藝術活動組織策劃、招生輔助服務、健康諮詢服務、教育諮詢服務等。
依據查明的事實,「如是書院」系無資質違法經營,以國學、禮儀為名,通過長期班、短期班、講座等形式,分期分批開展封閉式培訓,目前已被依法關停,在訓學員已全部返回。經調查取證,「如是書院」在經營活動中存在毆打、體罰、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賴某明、程某、謝某宇等3人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於8月7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還發現了其他違法犯罪線索,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情況通報中提到,「如是書院」一案暴露出該縣相關部門存在監管缺位等問題,新昌縣將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全面整改整治,並對相關工作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同時加快推進案件偵辦,舉一反三開展排查,健全常態化監管機制,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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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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