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理
沉寂多時的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突然冒頭,為剛完成黑箱選舉的記協撐腰,聲稱深切關注記協成員近期遭受騷擾報道,更利用新聞自由為毫無專業代表性的記協「貼金」,扭曲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組織參加工會的含義。FCC對記協的所謂聲援,顛倒是非,誤導輿論,助紂為虐,暴露FCC與記協沆瀣一氣,自曝其醜。
靠一班烏合之眾拼湊而成的記協,早前舉行所謂換屆選舉,選舉結果卻秘而不宣,明顯反映記協心知肚明自己反中亂港劣跡斑斑,不受本港社會所容,已陷入過街老鼠般的困境,新的當選者不敢光明正大示人。本港主流媒體、社會各界對記協的批評,揭穿其選舉透明度嚴重不足的事實,讓公眾看清記協規模萎縮、欠缺主流傳媒從業者參與、完全無法代表香港新聞業界的真相。
可是,FCC按捺不住,竟然發聲明「譴責任何騷擾和攻擊記者的行為,並努力支持記者履行職責」,實在誇大其詞、虛張聲勢,為撐記協大打悲情牌,更上綱上線抹黑對記協的客觀報道和評論。
更令人氣憤、令人可笑的是,FCC還稱記協是「非營利組織和註冊工會,致力於倡導新聞自由,支持香港的記者和新聞事業」,又指「香港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和組成及加入工會的權利」,這根本是濫用新聞自由美化記協,更曲解基本法,企圖把基本法當作抗拒公眾監督的擋箭牌。
記協多年來立場偏頗,嚴重偏離新聞專業,助長反中亂港言行,部分舉動更涉嫌損害國家安全,早已淪為政治操弄平台,記協沒有公信力、沒有認受性、沒有代表性,將新聞自由與記協硬扯一起,是褻瀆新聞自由。
按照基本法第27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亦應注意,與世界其他地區一樣,新聞從業員與其他市民一樣,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歐洲人權公約》以及相關判例確立的原則,傳媒及新聞從業員在發表言論、資訊及文章時,須承擔「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新聞從業員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障。
記協有否承擔「特別責任和義務」,有否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公眾清楚明白;FCC扭曲新聞自由和基本法來撐記協,自欺欺人。
FCC曾經邀請鼓吹「港獨」的陳浩天演講,為分裂國家提供平台;2021年,FCC發表所謂新聞自由的調查報告,肆意攻擊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新聞自由;2022年,記協前主席陳朗昇涉阻差辦公被捕,FCC發聲明表示關注,被批評妄圖干預本港法治。
FCC一再為記協出頭,充分證明兩者同一路貨色,都是披着新聞團體外衣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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