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張聰 天津報道)湖北證監局日前披露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已退市公司高升控股因2020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擬被處以1200萬元罰款,時任獨立董事、南開大學商學院副教授邊泓被認定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擬給予警告並處50萬元罰款。值得關注的是,邊泓目前仍擔任飛龍股份、滄州明珠兩家A股上市公司獨董,「污點獨董」換企續任現象引發市場對獨董制度完善的討論。
據監管文件,高升控股連續多年財務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目前已完成退市流程退出A股市場。邊泓在高升控股任職獨董期間,每年領取津貼約23萬元,此次50萬元罰款約相當於其兩年獨董收入。同時被罰的還有公司另外兩名獨董孫春紅、陳宇波及多名高管。
邊泓出生於1969年,現任南開大學商學院會計學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專業學位教學中心主任,長期負責MBA和會計碩士項目管理,曾主持多項省部級研究課題,多篇教學案例入選中國專業學位教學案例庫。處罰信息公布後,邊泓目前任職獨董的飛龍股份、滄州明珠均發布公告「切割」,稱該處罰僅涉及邊泓過往在高升控股的履職行為,與兩家公司經營無關,不影響其繼續擔任獨董。
根據現行A股監管規則,並無明確條款要求受行政處罰的獨董強制辭去其他上市公司職務,也未對「污點獨董」設置任職限制或續聘禁止。這意味着在現有制度框架下,獨董一次失職受罰後,仍可繼續在多家上市公司任職取酬,難以形成有效震懾。
近年高校學者獨董因履職不到位被罰案例頻發:2025年9月,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安秀梅任*ST廣道獨董期間因信披違規被罰60萬元;西安石油大學教授趙選民任廣譽遠獨董期間被罰50萬元;中國石油大學教師呂慧任先河環保獨董期間被罰50萬元。據統計,2025年共有35名獨董被監管處罰,平均罰款金額48.2萬元,其中高校學者佔相當比例。
市場分析指出,高校學者憑藉財務、法律專業背景本應成為獨董隊伍的核心力量,但部分人員存在「掛名」心態,參會簽字流於形式,對公司違規行為疏於監督。隨着註冊制改革深入推進,監管層對獨董勤勉盡責的要求持續趨嚴,2021年康美藥業案中部分獨董被判承擔數億元連帶責任,已開啟獨董實質問責先河。業內呼籲,應進一步完善獨董制度,細化履職標準,建立「污點獨董」市場禁入和強制退出機制,杜絕「花瓶獨董」現象,切實發揮獨董監督作用,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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