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對男女聲稱在家分娩誕下現時約1個半月大幼子Danny,兩人向入境處申請男嬰出世紙,卻以宗教及私隱為由拒絕提交DNA檢測證明血緣,以致男嬰至今仍未辦理出世紙,事件引發社會對嬰兒健康及福祉的高度關注。警方今日(3日)指在拘捕該對男女經勸解後,已獲同意取得相關DNA作化驗比對。入境事務處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證件)龔國樑表示,處方會在確認嬰兒身份無存疑後,作出適當的出生登記跟進工作。
龔國樑表示,根據法例,父母在嬰兒出世後,需在42天內為嬰兒做出生登記。就在家分娩的個案,一般來說都會要求父母提供證據,證明嬰兒身份。就是次個案,入境處一直與自稱該名男嬰的父母保持聯絡,要求提供資料核實男嬰身份,但對方一直未能提供,故至今仍未批出世紙。處方將在收到相關的證據,例如DNA報告後,會就個案詳細審視所有相關資料,包括人證、相關紀錄、相片等。處方會審視所有資料確認嬰兒身份沒有存疑後,會進一步作出適當的出生登記跟進工作。
至於該對男女仍在瑞典的另一位女兒lily,總入境事務主任(國際協作)蔡宇飛表示,處方已聯絡外交部駐港公署、中國駐瑞典大使館、特區政府駐倫敦經貿辦,及瑞典當局了解情況,包括lily在瑞典的身份,以及她被接管的後續安排。他又指,需視乎瑞典當局的回覆,才能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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