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對居於歐洲多年港人父母在返港後,早前女方在家中分娩誕下幼子Danny,但父母以「私隱理由」拒絕向入境處提交DNA檢測證明血緣,以致幼子已經兩個月大仍未有出世紙,超出法例規定。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6月2日)出席活動後表示,政府高度關注事件,相關部門正積極跟進,社署昨日(6月1日)已透過電郵成功聯絡該對父母,將積極爭取與他們見面,並安排Danny進行健康檢查及評估。
以致幼子已經兩個月大仍未有出世紙,超出法例規定;連日來事件引起社會關注,包括嬰兒健康及福祉。今日(6月2日)下午3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後見傳媒時表示,警方剛剛在長沙灣尋獲嬰兒Danny及宣稱是他的父母,並已盡快將嬰兒送往醫院接受檢查;至於宣稱是嬰兒的父母,則涉嫌疏忽照顧兒童罪被捕扣查。
鄧炳強指出,宣稱是嬰兒Danny的父母,早前與入境處聯絡表示Danny在家中誕生。當局在作出調查時,希望他們提供Danny是親生的證明,但母親至今暫時未有提供任何產前檢查紀錄或睇醫生證明,亦沒有生產後與嬰兒到醫院檢查的紀錄,現階段更拒絕提供DNA作比對,甚至連張大肚相片也未有提供。為了嬰兒福祉作為出發點採取行動,將嬰兒送醫院進行檢查及跟進調查。他認為,宣稱是父母的人在嬰兒出世後,應該第一時間送醫院接受身體檢查,以確定是否有特別情況,但連將嬰兒送院接受身體檢查也沒有,明顯是疏忽照顧兒童。
鄧炳強表示,今次行動是由保安局及勞福局聯同警隊、入境處及社署組成的專班,經調查在長沙灣尋獲嬰兒Danny及宣稱是Danny的父母。他希望宣稱是嬰兒Danny的父母,盡快提出證據以證明Danny是他們親生兒子,好讓有關部門可以按既定程序作出處理,否則當局或需要採取其他行動,包括社署根據法律介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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