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姬文風)香港近年日漸興起新式網吧,部分會提供獨立房間及「梳化床」,甚至淋浴間、洗衣機等配套,內地「五一」黃金周期間亦有部分旅客選擇於這些網吧過夜。就網吧的規管安排,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文件提出兩個規管選項,包括制定發牌機制,限制入場人士年齡,或者訂立類似現時規範「電子競技場地」的制度,讓政府可通過審批和施加合適的規範條件作出規管,例如不得提供住宿服務,以保障使用者安全。
文件指出,政府於2003年為網吧經營者推出《互聯網電腦服務中心經營者守則》,但現時網吧除了提供網絡遊戲,還有周邊配套,政府規管應與時並進,包括將有關網吧的規管原則,由現時的自願遵守提升至強制性,以進一步加強對相關處所在安全方面的規管。
研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規管
文件進一步提出兩個考慮方案,第一項方案是將網吧直接納入《遊戲機中心條例》的發牌制度規管,即可通過現行條例的規管框架,對網吧實施法定發牌監管,包括納入針對防火、樓宇安全等關乎場地安全的牌照條件。此方案將令網吧全面受現行條例所有發牌條件約束,包括穿着校服者不得進入;每間遊戲機中心只可作為「成人場」(即只容許16歲及以上人士進入)或作為「兒童場」(即只容許16歲以下人士進入)等發牌條件。
第二項方案是訂立類似現時規範「電子競技場地」的制度,讓網吧在符合政府提出的嚴格條件下申請豁免申領遊戲機中心牌照,但要逐一申請豁免,不會因經營網吧而自動獲得豁免。局方建議網吧須符合樓宇、消防、通風等安全規定,並形容機制屬於平衡做法,既讓政府可通過審批和施加合適的規範條件(如不得提供住宿服務),又避免沿用針對傳統遊戲機中心的牌照條件,例如對進場人士的年齡限制對營運模式帶來的規限,或較易平衡業界的需要及對處所安全的要求。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