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在宏福苑大火後提出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會循五大方向作出優化,包括會提高大維修的門檻,按維修金額要業主親身出席業主大會的人數比例,又會要求顧問以及承建商均要申報利益,同時需要寫清楚規矩,以填補目前法例空白地方,修訂稍後將諮詢。她坦言,明白有業主擔心修例後要求變得嚴格,但強調需要取得平衡,不能因意見不同而蹉跎。
麥美娟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有關修訂除引入親身出席的門檻和承建商等要申報利益外,亦會研究設授權票上限,及要求在大維修工程、開業主大會前先舉行簡介會,讓業主獲得更多資訊,「如果簡介會原來是『十問九不知』,(業主)便一定會出席業主大會做決定。」
她期望透過日後進行修訂後,部分法團樓宇聘請專業物管公司發操守指引、作業守則予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協助法團做好管理工作,倘物管公司沒有按指引做好工作,物監局會作紀律處分。
目前宏福苑的法團管理人合安稍後會舉辦簡介會,解釋大維修基金等款項,並已設網頁交代工作進度。麥美娟表示,合安正處理大維修基金的退款安排,以及整理接收的逾80萬份文件,需時梳理,同時要釐清承辦商合約責任等。合安會在不影響居民上樓執拾的情況下盡快安排簡介會,提供更多資訊予居民。
就宏福苑業主日前聯署,要求合安召開業主大會,麥美娟表示,由於接獲懷疑冒簽的投訴,有街坊向警方報案,事件已交執法部門跟進,「什麼類型的投訴都有,由於已將資料交予執法部門,相信會深入調查。」
政府安排宏福苑居民本月20日起分批上樓執拾。麥美娟表示,政府內部已就此召開多次會議,並提醒居民要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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