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數字原生資產(例如比特幣)領域的騙局頻發,肖風舉例如生命周期往往以小時計算的迷因幣(meme coin)。如果這類資產只限於小圈子內的「賭場式」投機,或許可以容忍;但一旦面向普羅大眾,就必須建立完善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他進一步強調,數字孿生資產(例如RWA)必須是中心化且受監管,甚至需要批准才能發行,這才能保障其安全性與可靠性。他以歷史為鑑,指出早期股票市場濫發亂象是血淋淋的教訓,正因為大量投資者被「割韭菜」,才催生出保護投資者的監管法規。「賣假鞋要負法律責任,賣虛擬商品也一樣,不能因為其虛擬屬性就矇騙消費者、擾亂商業秩序,所以一定要有人管。」
內地允許境外開展RWA業務
早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確立了RWA「境內嚴禁、境外嚴管」的總體監管原則,同時打開境外RWA的合規通道,允許境內主體在符合相關監管條件的前提下,在境外開展RWA業務。
同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為境內資產的境外RWA發行開闢了以備案制為核心的合規通道。文件還指,境內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可開展代幣化的相關業務,亦需同時遵守當地法律與內地監管要求。這一套監管「組合拳」進一步掃清障礙,加速了RWA在香港合規落地的進程。
香港監管層近期亦釋放明確戰略信號,合規RWA代幣化項目的接連獲批,反映代幣化項目應用場景跨越式的突破。翻查資料,2月13日,Esperanza證券獲香港證監會准許,正式向市場推出兩項文娛資產代幣化項目,包括黃凱芹香港演唱會,以及一項於馬來西亞舉行的韓國男團演唱會投資項目。2月24日,德林控股(1709)旗下中環德林大廈地產RWA項目獲證監會無進一步意見,成香港首個商業地產代幣化項目。
合規RWA產品包括文娛項目
3月2日,星路金融科技控股與加拿大礦業資源集團Midas Gold Resources及項目聯合發起人安科威數字科技(「AnchorV」),推出香港首個以金礦為底層標的的RWA代幣化產品。當前,合規RWA已不再局限於金融衍生品,而是逐步滲透至實體經濟的多個關鍵場景,香港正加速構建亞太地區最具前瞻性與合規性的RWA生態系統。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