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琿 亞洲數字經濟科學院院長
《歐盟—新加坡數字貿易協定》(EUSDTA)已於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這項協定的落地,不只是新加坡數字經濟合作的又一項成果,更折射出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加速重構的大趨勢。當前,數字技術迅猛發展,人工智能、跨境數據流動、電子支付、數字身份、數字資產、供應鏈數字化等新業態不斷湧現,數字經濟已經從「發展議題」上升為「戰略議題」,並深刻影響各國在全球產業鏈、價值鏈和規則鏈中的位置。
新加坡作為資源有限的城市型經濟體,近年來積極通過高標準數字經濟協定拓展國際合作空間,塑造「可信數字樞紐」的國際形象,值得香港認真研究和借鑒。但香港的出路,不是簡單複製別人的模式,而是在國家發展大局下,立足「一國兩制」,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探索一條具有香港特色、能同時服務內地和海外市場的數字經濟發展之路。
把握傳統優勢 建立信譽管控風險
從國際實踐看,當前全球數字經濟競爭已不再只是平台規模之爭、用戶數量之爭、技術更新之爭,而是規則之爭、制度之爭、信任之爭。數字貿易協定表面上涉及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發票、跨境數據流動、消費者保護、私隱保障等技術性條款,實質上解決的是一個關鍵問題:在不同法域、不同監管體系、不同商業環境之間,如何建立可被廣泛信任的數字合作秩序。誰能在這一輪規則重塑中佔據有利位置,誰就更有可能在未來數字經濟競爭中掌握主動。
香港過去長期成功,依靠的是自由港地位、普通法體系、國際金融中心角色和高度開放的營商環境。進入數字經濟時代,這些傳統優勢並沒有過時,反而因為數字合作愈來愈依賴制度清晰度、監管可預期性和跨境信任,顯得更加珍貴。
新加坡與歐盟達成高標準數字貿易協定,客觀上會強化其在區域內作為數字貿易和跨境數據合作節點的地位。這對香港既是提醒,也是啟發。提醒在於,香港若只是滿足於傳統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和貿易中心的身份,而在數字貿易、數字金融、可信數據流動、人工智能治理等方面推進不足,國際影響力就可能在新一輪競爭中被削弱。啟發則在於,香港這個小型開放經濟體完全可以通過制度建設和國際聯通能力,在全球數字經濟格局中發揮超越體量的作用。
發掘國際金融中心新角色
香港最大的優勢,在於具有獨特而難以替代的「雙向連接能力」,既背靠祖國,直接對接內地龐大的數字經濟體系,又可以成為內地數字能力走向世界的重要接口。這一點,是香港區別於其他國際城市的根本所在。
其次,香港擁有成熟的國際金融體系和普通法制度,具備高度國際化的會計、法律、仲裁、資產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流動、數字資產、數字支付和跨境交易背後,歸根結底離不開金融安排、法律確認、爭議解決和專業服務支持。香港在這些方面根基深厚,完全有條件把國際金融中心的傳統優勢,延伸到「國際數字金融中心」「國際數字規則服務中心」等新領域。
再次,香港長期扮演連接內地與國際市場的橋樑角色,在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中承擔獨特使命。無論是人民幣國際化、離岸金融服務,還是專業服務「走出去」,香港都積累了豐富經驗。進入數字經濟時代,這種橋樑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更需要升級。香港要在數字規則、數字標準、數字價值流動和數字治理協同上承擔更主動、更前沿的角色,在數字經濟領域聚焦體現自身比較優勢。
做好基礎建設 發揮制度優勢
內地不少數字經濟成果和創新能力具備世界級競爭力,但要更順暢地進入國際市場,仍需要一個國際投資者熟悉、法律制度可銜接、專業服務完善的平台。香港正可以承擔這一角色,把內地在數字支付、供應鏈數字化、人工智能、智慧港口、跨境電商等方面的能力,轉化為更易於被國際市場理解、接受和採用的產品、服務與合作方案。
香港在虛擬資產監管、金融科技創新、離岸人民幣、國際融資與資產管理方面基礎良好,應當順勢而上,積極探索數字資產、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綠色金融數字化、跨境支付、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等新領域,努力把香港建設成為聯通內地與國際資本市場的數字金融門戶。數字經濟的競爭,最終很大程度會落實為價值流動和金融規則的競爭,香港在這方面具有天然優勢。
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和貿易中心,應積極參與電子提單、無紙化清關、貿易單據數字化、港航數據協同、綠色航運和供應鏈金融數字化建設,並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遇,加強與深圳、廣州、前海、南沙等地協同,在「內地製造+香港服務+全球市場」的新鏈條中,構建數字貿易基礎設施,發揮制度優勢。
國際社會對人工智能和數據治理愈加關注,企業需要的不只是技術,更是可信、透明、可操作的合規環境。香港可以發揮高校科研、國際專業服務和制度開放的綜合優勢,建設面向國際市場的人工智能測試、認證、風險評估和數據合規服務平台,成為國家標準與國際規則對接的重要中介。
當前香港在Web3、數字資產、金融科技等方面已有不少布局,但未來若要真正提升國際影響力,還需要形成更完整、更鮮明的戰略敘事,成為國家數字經濟高水平開放的重要門戶,成為內地與國際市場之間最可信、最專業、最高效的數字經濟接口。這一定位既符合國家對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和深化國際交往合作的要求,也符合香港自身產業升級和開闢新增長點的現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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