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在國際法律界備受尊崇。選舉委員會法律界委員、執業大律師何淑瑛近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相信正在編制的首份香港五年規劃具宏觀性、前瞻性與指導性,彌補了香港長期以來「重微觀、輕長遠」的治理短板。法律界作為香港核心優勢領域,香港五年規劃為法律界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她建議特區政府在五年規劃中落實加強國際法人才培育與參與度,為國際調解院提供穩定人才支撐;爭取提升香港在國際規則體系中的話語權;以及強化國際宣傳與公信力建設,真正落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戰略定位。●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
何淑瑛指出,香港法律界的定位長期清晰,即建設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服務國家對外開放。目前年度性的施政報告,內容偏向具體事務與短期措施,缺乏5年乃至更長遠的戰略思考,導致政策容易碎片化、方向感不足。相比之下,國家五年規劃體系成熟、視野宏大,如今香港推行規劃化,並配合規劃法草案提升法治層面的制度保障,是香港急起直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關鍵契機。
「五年規劃是頂層設計與方向指引,施政報告則是年度執行與落地細則,兩者層次分明、相輔相成,確保香港各項工作聚焦目標、穩步推進。」她說。
建議律政司設意見徵集機制
對法律界的五年規劃前期諮詢,何淑瑛建議由律政司牽頭協調,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意見徵集機制,「一方面充分聽取香港律師會、大律師公會等專業團體,以及仲裁機構、調解組織的業界意見,另一方面應了解司法機構在人手補充、薪酬待遇、專業誘因等方面的長遠規劃,應對地緣政治壓力與外部制裁影響,穩定司法人才隊伍。」
她強調,諮詢時必須對接商界、海事及貿易等多個領域,明確各行業對法律服務的真實需求,實現專業供給與市場需求的精準匹配,增強社會整體凝聚力。
何淑瑛認為,香港法律界目前硬件設施齊全、專業機構眾多,但它們各自運作,容易出現效率低且方向模糊的情況,建議在五年規劃中設立專門統籌的機制或專責辦公室,整合現有資源並明確分工職能、優化決策流程,讓各機構真正發揮所長,避免5年發展機遇白白浪費,「只有實現系統化整合,法律界才能集中力量推動高質量發展,鞏固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地位。」
冀鼓勵同業參與國際法事務
具體而言,她建議在五年規劃中落實加強國際法人才培育。她解釋,香港法律界長期以私法及商事法律為主,從事國際公法、國家間法律事務的專業人才相對有限。許多年輕人在校期間對國際法充滿興趣,但執業後認為領域過於高深、遙不可及,逐漸放棄深耕。因此,五年規劃中應設立專項支持,鼓勵年輕律師、大律師參與國際法事務、國際調解及國家級法律項目,提升行業參與度與專業水平,為國際調解院提供穩定人才支撐。
何淑瑛直言,當前國際爭議解決領域依賴紐約公約、新加坡公約等國際規則,香港雖是重要參與者,但主導權有限。她建議未來五年至十年,香港應以國際調解院為依託,力爭推動形成以香港為基礎、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公約或規則機制,讓香港從規則跟隨者轉為規則參與者乃至貢獻者,進一步鞏固國際法律中心地位。
同時,針對有外部勢力企圖抹黑香港司法獨立與中立性,削弱國際投資者信心,她建議香港要主動出擊,善用精通國際語境且在港扎根多年、熱愛香港與國家的外籍法律人才,面向西方社會講好香港法治故事;鼓勵內地企業在跨境協議中約定以香港作為爭議解決地,用真實業務與優質服務贏得國際市場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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