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際調解院在香港正式落成,這座舉世矚目的國際法律基礎設施,不僅成為香港的新地標,更承載着國家推動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使命。有粵港澳大灣區執業資格的香港執業大律師何淑瑛在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表示,國際調解院不只是一座建築,更是香港服務國家外交戰略、參與全球治理的重要載體。香港要抓住「十五五」規劃的歷史機遇,以國際調解院為抓手,強化國與國爭議解決能力,在國家安全前提下堅持國際化、專業化、中立化道路,讓香港從亞太法律中心邁向全球爭議解決樞紐,用實力與行動向世界證明:香港依然是全球最可信賴、最具活力的國際法律樞紐,為國家發展與世界和平貢獻獨特力量。
何淑瑛認為,國際調解院的功能定位清晰且獨特,其核心優勢與戰略重點在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國際性爭議解決。「這一定位高度契合國家倡導的以和為貴、和平協商、合作共贏的國際治理理念,與西方對抗性司法模式形成鮮明對比。」
調解重共贏 有利長遠合作
她以「一帶一路」合作為例解釋,國家與國家之間簽署大量經貿、基礎設施、投資協議,一旦出現分歧,若採用傳統仲裁或訴訟往往是零和博弈、一勝一負,不利長期合作關係。調解強調溝通、協商、共贏,在中立、專業、穩妥的環境下達成雙方接受的方案,有助維持長遠合作。
何淑瑛強調,國際調解院的設立,體現大國擔當與平等理念,「參與國際調解院的國家不分大小、強弱,均以平等身份參與協商,體現公平公正、反對以大欺小的國際關係準則。這與部分國家奉行對抗思維、動輒使用武力或單邊制裁形成本質區別。」香港作為國際調解院所在地,具備普通法制度、國際化環境、中立公信力與高效專業服務,成為國家與世界各國和平解決爭端的理想平台。她指這既是國家賦予的重任,亦是香港提升國際地位的黃金機遇。
對「國與國調解」,何淑瑛舉例說,如國家與國家之間就大型基建及貿易合作出現合約分歧或利益爭議,雙方可選擇由認可的中立調解員主持,在香港專業、透明、穩定的環境下和平協商,化解矛盾、修補合作、實現共贏。這不僅保護商業利益,更維護國家關係與地區穩定。
何淑瑛又觀察到,隨着「一帶一路」與跨境商事爭議解決需求上升,內地客戶已重新青睞熟悉香港與內地情況、精通雙語的外籍大律師。法律界應區別「破壞分子」與「愛港愛國的外籍專才」,充分釋放這批寶貴力量,讓他們成為香港對外溝通的橋樑;本地法律從業者亦要強化使命擔當,提升跨境服務能力,讓國際社會親身感受香港專業服務品質,用實力贏得信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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