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欺詐科技園公司一案作出裁決,裁定黎智英及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上訴得直,撤銷原判定罪及刑罰。欺詐案的上訴得直,無法改變黎智英因危害國安被重判監禁20年的事實,其叛國禍港,罪責難逃。黎智英欺詐案的判決更有力證明:香港司法公正獨立,法庭審案只認法律與證據,不受政治干預。外部勢力抹黑香港司法不公的謊言不攻自破。然而,部分西方媒體卻藉此大做文章,誇大其詞地宣稱判決「出人意料」、指稱原判「犯下錯誤」,企圖以此影射香港法院受政治干預,其用心之不良、立場之偏頗,昭然若揭。
外媒炒作惡意揣測
外媒的炒作邏輯充滿了雙重標準與惡意揣測。他們刻意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黎智英早前已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成立,被依法判處監禁20年。欺詐案的上訴得直,絲毫無法改變其作為「亂港黑手」叛國禍港、罪責難逃的鐵一般事實。國安法案件的判決早已坐實黎智英長期將《蘋果日報》淪為反中亂港的政治工具,乞求外國制裁、癱瘓香港繁榮穩定的滔天罪行。這種性質惡劣的危害國安行為,與一般的商業糾紛或技術性法律爭議有着本質區別,兩宗案件毫不相干。外媒企圖利用欺詐案的勝訴,將黎智英包裝成「司法受害者」,進而為其危害國安的罪行「翻案」,純屬混淆是非、顛倒黑白。
更為卑劣的是,外媒在炒作判決的同時,再次不厭其煩地渲染黎智英的身體狀況,大肆傳播其健康「每況愈下」,甚至可能「病死獄中」的論調。這種「賣慘」戲碼,旨在博取國際社會的虛假同情,進而放大所謂「要求釋放黎智英」的呼聲,企圖以輿論壓力干擾香港的司法進程。事實上,香港懲教署一直依法保障在囚人士的合法權益,包括醫療需求。外媒反覆炒作「健康牌」,不過是將其作為政治操弄的工具,試圖抹黑香港法治形象,其行徑嚴重挑戰香港的司法獨立。
司法程序不受干預
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本身就是香港司法獨立、公正的最有力證明。本案的調查、拘捕、檢控、審判以至上訴各階段,正正體現香港特區普通法制度的法治精神。在本案中,特區政府執法部門一直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針對案中被告的涉嫌違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以彰顯公義,屬合理和必要之舉;律政司則在認為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以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決定提出檢控;而在審訊階段,原審法庭嚴格公正審理案件,經考慮相關證據和法律後,在不受任何干預下作出定罪裁決及判刑;被定罪的被告則可依法行使上訴權利,上訴法庭裁定上訴得直並詳細說明原因。原審和上訴法庭均按香港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依法公開透明處理案件。這一判決本身,就是對外部勢力抹黑香港司法不公謊言的有力回擊,證明了香港法庭審案只認法律與證據,絕不受任何政治干預。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堅定不移,司法獨立不容置疑。外部勢力藉個別案件的技術性結果,企圖否定香港整體法治環境、干涉中國內政的圖謀,終將在事實與法律面前碰壁。黎智英的叛國禍港罪行已定,無論外媒如何喧囂,都無法改變其歷史罪人的可恥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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