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布了宏福苑火災受影響居民的長遠安置方案,領導「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的特區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接受媒體訪問作進一步解說,強調方案人性化,而且公帑運用得宜。特區政府在火災後馬不停蹄廣泛徵詢居民意願,並醞釀合適安排、物色單位,綜合考慮多元需求,受影響居民既可直接接受特區政府以現金回購業權,也可以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以「樓換樓」選購房委會及房協的資助房屋單位,最快可於今年底入伙,充分體現特區政府急民所急的情懷,也履行妥善運用公帑的責任,務實設計出最符合各方利益的方案,其付出的努力與用心值得肯定和支持。社會各界應理性看待方案,讓受影響居民作出明智決定,早日重建正常生活。
大火之後,社會高度關注如何安置宏福苑受影響居民。特區政府先行投入,收購宏福苑受影響七幢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的業權,預計將動用約40億元公帑;又推出「特設銷售計劃」,為居民提供多個「樓換樓」選擇,地點包括九龍灣、啟德,以及原居地大埔,合共提供3,900個單位供選購。黃偉綸與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接受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等媒體訪問,指出現階段方案「情、理、法」兼備,且讓居民「有得揀」,希望業主認真考慮。
事實上,特區政府提出的回購方案已獲得社會廣泛支持。有測量師指出,收購價已包含一定恩恤成分,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為8,000元,已補價單位則為10,500元,高於之前業界估算的每平方呎6,000元至8,000元,令受影響居民更有能力重置居所,平衡了審慎理財與體恤民情的原則。特區政府又會發放「樓換樓券」,價值相等於其宏福苑單位的收購金額,省卻了居民處理財產和進行法律程序的心力,為他們提供便利。
宏福苑涉及多個業權,且居民需求各有不同,相關安排是經過廣泛徵求居民意見後,考慮到他們痛失家園、遭受重大損失並面對生活困難而作出。對於有聲音稱「政府用公帑填補在事件中的責任」,黃偉綸強調今次宏福苑火災影響規模前所未有,市場機制完全失效,如果政府不介入,居民的多年投資將化為烏有,「(方案)不是一個補償,而是一個支援。」對於有人疑慮,方案會否適用於以後類似個案,令特區政府未來有機會面對突發的財政重壓,黃偉綸重申,宏福苑屬「特殊中的特殊」個案,作出的安排不會構成先例。總體來看,相關安排充分體現特區政府尊重公共資源運用原則的「理」,以及照顧宏福苑居民失去家園的「情」,在兩者之間找到了合理的「平衡點」。
至於有少數居民要求原址重建,有工程界專家估算,宏福苑七棟樓宇單是拆卸連同做各項安全措施,就要用一兩年時間,完成重建則需要8年至10年時間。根據大廈公契及地契,並沒有一個所謂「重建條款」,如需要實現重建,則須獲得100%業主同意,現階段部分業主已不在人世,要達成此共識存在實際困難。現實反映,原址重建可行性不大。
特區政府在尊重私有產權原則、符合現有法律規定下制定安置方案,按照「以情為先、善用資源」的原則扶助居民。社會應理性看待方案,讓受影響居民避免受到過多爭議困擾,冷靜分析、接納方案,及早過上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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