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廣 立法會議員
反中亂港首惡黎智英被裁定勾結外部勢力等三罪罪成,判監20年,可謂罪有應得、大快人心,充分彰顯出香港國安法震懾力及司法獨立精神。黎智英一案,歷經超過150天的縝密審理,證物多達2,220件、所涉文件超過8萬頁、涉及14名控方證人證詞、書面裁決理由長達855頁,是一場基於客觀事實、法律依據充分、合乎程序正義的審判。法庭量刑亦是以國安法中白紙黑字條文為準則,針對黎智英所犯之罪具體情節輕重以及聆聽過黎智英求情之後而作出的最終決定,完全經得起任何推敲。
震懾反中亂港之徒
黎智英作為多宗反中亂港違法事件的主腦,被裁定罪成及被判20年刑期不僅是對其本人惡劣行徑的嚴懲,亦有十分重大且廣泛的社會意義。法庭在宣判時指出,黎智英經過精心策劃、利用網上平台散播煽動內容,並多次或公開或隱晦乞求外國「制裁」本地官員、封鎖香港。這種行為對國家安全、對香港國際聲譽的危害早已超越了普通罪行,是一種徹底的叛國行為。
黎智英長期操控媒體,縱暴縱「獨」、煽動反中亂港,造成香港社會嚴重撕裂,誤導年輕人走上踐踏法治、破壞社會秩序的歧途,影響之惡劣、波及範圍之大、對國家和香港造成傷害之深,法理難容。
根據香港國安法對黎智英作出嚴厲裁決,震懾那些居心叵測、暗地繼續搞「軟對抗」的反中亂港之徒,亦是對美西方反華勢力包庇撐腰的有力抵制,彰顯香港特區無畏無懼、無偏無私維護國安港安的堅定決心和強大執行力。
眼下,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社會各界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形成前所未有的廣泛共識,而高質量發展需要高水平安全護航。安全穩定是一切發展的前提,也是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所必須的保障。黎智英案的公正裁決,具有依法切實維護國安、遏止反中亂港的象徵性意義,有利於香港營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有利於社會各界全力以赴謀發展、振經濟、惠民生,有利於進一步增強海內外投資者對香港前景的信心。
黎智英案自開審以來,持續受到美西方政客的施壓干擾。境外勢力將黎智英美化成「民主自由鬥士」,抹黑香港法治、干擾司法獨立,有外媒甚至誇張報道,指判處黎智英20年監禁等同判其死刑,這分明是譁眾取寵、做「標題黨」。此前,境外勢力多次以黎智英在獄中的宗教信仰、健康醫療、年齡等問題大做文章,污衊特區政府刻意苛待黎智英。
這些指控、抹黑在事實面前根本不堪一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凌駕法律之上,黎智英不可能因為「賣慘」博同情以及「制裁」恐嚇施壓就能被輕判「放生」。境外勢力不斷施壓打救黎智英,更加坐實黎智英與境外勢力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是替境外勢力賣命、出力反中亂港的代理人、馬前卒。
境外勢力「以港遏華」不死心
黎智英案審理如今暫告一段落,黎智英本人要為過往罪行負上法律責任。但是,無論特區政府還是社會各界,遠未到可以鬆一口氣的時候,必須清醒認識到,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僅從境外勢力對黎案的插手干預足以反映,境外勢力「以港遏華」死心不息,香港社會各界仍須對國安風險保持高度警惕。
國務院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強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因此香港應繼續完善國安法律體系、加強國安教育,提升全社會國安意識,持續築牢國家安全屏障,以高水平安全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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