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平
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依法對黎智英所涉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作出莊嚴裁決,判處其監禁20年。判決公布後,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政客和反中亂港分子閉口不談該案堅實的事實和法律基礎,轉而以「羈押時間過長」「健康狀況不佳」為借口,炒作「人道主義」議題,無理要求釋放黎智英。這不僅是對人道主義的惡意曲解,更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其政治圖謀和雙標嘴臉昭然若揭。
黎智英案「人道主義危機」之說純屬無稽之談。香港懲教體系始終嚴格遵循人道主義原則,全面保障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在囚者的醫療、探訪、通訊、福利、宗教、戶外活動等合法權利,這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的事實。
「賣慘」博同情的拙劣表演
黎智英在押期間,衞生署派駐醫生每日巡查問診,醫院管理局專科醫生定期提供診療。庭審期間,黎智英自辯52天,精神穩定、行動如常,其律師團隊也從未就羈押條件、健康保障等問題提出任何異議。即便如此,美西方反華勢力還在不遺餘力地編造「獄中受虐」「待遇惡劣」「健康惡化」等政治謊言,妄圖通過「賣慘」為黎智英脫罪獲釋博取國際同情。這些造謠抹黑的行徑,完全經不起事實檢驗,不過是自欺欺人、自相矛盾的拙劣表演,不值一哂。
人道主義絕不是無原則的「法外開恩」。人道主義是現代文明的核心價值理念之一,強調尊重生命權、維護人格尊嚴、保障基本權利。人道主義在現代刑事法律中體現為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保障當事人辯護權、禁止酷刑與虐待、對囚犯提供基本生活與醫療保障等等。它僅指向權利保障與程序文明,而非對於犯罪分子無原則的「法外開恩」,更不是犯罪分子藉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擋箭牌」。
香港法官在對黎智英量刑時,主要基於其所犯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是嚴重和重大的犯罪行為,且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等因素確定刑期標準。同時,考慮其(因年齡、健康以及單獨囚禁等因素)在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對各項控罪的刑期作出小幅扣減。這已經充分體現了人道主義的精神。而美西方外部勢力出於政治操弄的目的,將人道主義徹底異化為「免罪金牌」,鼓吹對黎智英無條件釋放,不僅歪曲了人道主義的積極價值內涵,更是直接衝擊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必究、罪刑相適等基本的法治原則。
對黎智英的所謂「人道」就是對香港市民的「不人道」。回溯「修例風波」的慘痛教訓,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與推動者,肆意操控媒體,煽動社會仇恨,更公然勾連外部反華勢力,乞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即便在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國家安全底線紅線清晰劃定後,其仍不思悔改,變換手法頂風作案。其一系列行徑不僅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更給香港社會帶來了深重災難。倘若對黎智英這般禍國亂港、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都能網開一面,以所謂「人道主義」之名免除其刑罰,本質上是對深受「修例風波」傷害的香港市民的「二次傷害」,也必將直接衝擊香港法治的核心。
外部勢力無資格談「人道主義」
美西方哪有資格和臉面再談「人道主義」。看看美國,2024年槍支暴力導致逾1.61萬無辜平民死亡;關塔那摩監獄虐囚醜聞不斷,部分人未經審判被拘押超過20年;美國黑人男子弗洛伊德被警察暴力執法時發出的「我無法呼吸」絕望哀求聲猶在耳;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 特工射殺平民的槍聲已經兩度響起。自身人道主義災難觸目驚心、劣跡斑斑,美西方卻依舊打着人道主義的幌子,公然要求釋放已定罪判刑的犯罪分子,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這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必將遭到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有識之士的唾棄。
黎智英終將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在被徹底拋棄之前,美西方外部勢力與反中亂港分子仍在榨取其最後的政治剩餘價值,所謂「人道主義」,不過是政治操弄的遮羞布而已。這場虛偽至極的政治秀,欺騙不了火眼金睛的香港市民,動搖不了堅如磐石的香港法治,只會讓香港社會維護國家安全、守護香港法治的信心和決心更加堅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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