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揚 香港大學副校長、香港Web3協會首席科學顧問 柏亮 零壹智庫CEO、Web3.01創始人,《RWA:重估現實世界資產》作者
2026年1月1日,數字人民幣正式升級為2.0版本。這次升級將數字人民幣從M0現金轉變為存款貨幣,開始計息,並賦予商業銀行經營權。隨後,2月6日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等八部委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申嚴禁在內地開展虛擬貨幣業務的同時,為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留出了合規發展空間。同時,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以下簡稱《監管指引》),為內地資產到境外發行RWA立下了規矩、開放了路徑。
這一系列看似獨立的政策動作,實則草蛇灰線,伏脈千里。RWA相關的政策看似與數字人民幣升級無關,卻為構建數字人民幣的有效循環提供了條件,更為香港成為離岸數字人民幣市場、鏈接中國與世界的數字人民幣雙循環核心節點提供了歷史性機遇。
數字人民幣2.0「在賬戶基礎上,數字幣串、智能合約和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的綜合運用,使數字人民幣由電子支付進入數字支付時代。」2025年12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陸磊在內地《金融時報》發表文章《守正創新 穩步發展數字人民幣》(以下簡稱「陸文」)表示。
如果我們把數字人民幣的技術基座類比為一條中國特色的「區塊鏈」,數字人民幣2.0意味着它不僅是貨幣形態的升級,更是中國金融基礎設施的一次「類區塊鏈化」重構。而「數字資產」、RWA對於撬動數字人民幣的有效循環具有關鍵的槓桿作用。
內循環:金融資產逐步進入「鏈上」交易時代
在中國內地,數字人民幣2.0意味着金融業將逐步遷移到央行的「鏈上」運行。
第一,金融業存貸匯基礎業務「上鏈」。數字人民幣升級為存款型人民幣,並納入商業銀行負債後,意味着商業銀行的存款、貸款、匯款(支付)可全面「上鏈」,全面「數幣化」。從實際利益上,各方已經不存在障礙。
第二,金融資產「上鏈」。除了存貸匯基礎業務,金融資產也可逐漸轉移到「鏈上」,數字人民幣國際運營中心建立了「數字資產」平台,這裏「數字資產」,應可理解為「資產的數字人民幣化」和「交易結算的數字人民幣化」。目前已有的案例還不多,但已經有了一些初步嘗試,比如華夏銀行牽頭發行的華夏金融租賃數字人民幣金融債券。
就在「陸文」發表前不久,2025年12月初,由華夏銀行牽頭簿記,以行業首創「區塊鏈簿記+數字人民幣歸集」創新模式,成功發行華夏金融租賃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債券(第二期)45億元人民幣金融債券。在這個案例中,區塊鏈解決了傳統發行中的信息不對稱難題,而募集資金通過數字人民幣歸集,省去多重清算環節。
這個案例說明:金融市場可以在數字貨幣基礎設施上重建和革新,債券如此,股票、基金、衍生品亦然。當金融資產全面「上鏈」,我們將擁有一個信息對稱、實時清算、成本低廉的「鏈上」金融生態。當然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而在上述《通知》中,有一句話為內地版RWA留出了想像空間:「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應予以禁止;經業務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同意,依託特定金融基礎設施開展的相關業務活動除外。」數字人民幣國際運營中心的數字資產平台,會不會在合適的時機成為「特定金融基礎設施」?
外循環:香港數字資產市場做大人民幣資產底盤
在當前全球支付結算體系大變局、尤其是穩定幣與數字資產爆發的趨勢下,數字人民幣如何實現「外循環」,同樣備受關注,甚至比內循環更受關注。
在跨境支付結算方面,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mBridge)探索了一條基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新型國際支付體系。而香港正在大力發展的數字資產市場,將有可能成為數字人民幣在境外循環的核心引擎。數字人民幣在境外循環,最重要的是能融入高效的金融市場。新興的數字資產市場為新生的數字人民幣提供了最佳起點。
在香港的數字資產市場中,數字人民幣已經嘗試性地參與結算。香港特區政府2025年11月宣布,在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下成功定價約100億港元等值的數碼綠色債券,涵蓋港元、人民幣、美元及歐元,其中人民幣25億元。港元及人民幣債券的一級發行除設有傳統結算方式外,也是全球首批在結算程序中應用數字人民幣和數碼港元的數碼債券。
Ensemble沙盒實驗中,已成功實現了以內地人民幣資產為底層資產的RWA合規發行(比如朗新集團、迅鷹出行跨境RWA等);同時也實現了境外人民幣資產為底層資產的RWA項目發行(比如華夏人民幣數字貨幣基金)。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監管指引》,使內地人民幣資產有機會合規地在境外發行RWA。香港將是承接內地資產RWA的最佳市場。隨着監管磨合與市場發展,則將有更大規模的人民幣資產有機會在香港市場發行數字資產,做大境外流通的人民幣資產底盤,為境外數字人民幣提供多樣化的投資選擇。而其結算貨幣則自然首選數字人民幣。
境外以數字人民幣流通的資產規模增加、資產種類多樣化,則為合適的時機下在境外發行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提供了條件。以發展的視角看,穩定幣將成為境外市場用戶重要的使用習慣之一,人民幣國際化發展中,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是未來選項之一。而數字人民幣存款和數字人民幣流動性資產為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提供了必要的儲備資產。
《通知》規定,「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鈎人民幣的穩定幣」。雖然是禁止性規定,但這為未來香港在合適的時機發展數字人民幣業務提供了更具優勢的地緣條件。
基於人民幣資產的「數幣化」流通、數字人民幣結算網絡、離岸人民幣穩定幣,香港將成為新型的全球離岸人民幣中心,為境外數字人民幣的價值創造、流動性管理提供高效的市場和工具,拓寬數字人民幣的應用場景,提升境外數字人民幣的持有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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