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本月25日將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為避免市民在預算案發表日之前,急於向各牌照事務處遞交即將期滿或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續期申請,運輸署作出特別安排,並強調市民無須揣測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或執照費用,特別安排亦與預算案內容沒任何關係。
運輸署將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前,就駕駛人士續領牌照設特別安排: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2月25日)或之前合資格續領的車輛牌照(即6月24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6月24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註)續期四個月或12個月;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2月25日)或之前合資格續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6月24日或之前期滿,而在續領時期滿不足3年的執照),可在6月24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續領執照;
上述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不適用於其他牌照服務。
運輸署表示,合資格牌照/執照持有人毋須揣測《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費用,而急於向各牌照事務處遞交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續領申請,並重申特別安排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沒有任何關係,署方亦不知悉《財政預算案》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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