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恬恬 林涌杰)2 月 9 日,香港特區法院對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黎智英被判 20 年監禁。案件帶來哪些警示?判決從法律層面如何解讀?「國安紅線」劃在哪?香港文匯報特邀三位曾受「黑暴」影響的嘉賓分享觀點,分別是有「血人律師」之的律師陳子遷、前政府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香港政研會主席鄧德成。
焦點一:黎智英案相關的9名被告已被判刑,如何看待判刑結果?
馮煒光直言大快人心,黎智英罪有應得,其對香港及市民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他坦言,曾因工作與張劍虹、陳沛敏及《蘋果日報》團隊有過接觸,早已察覺其行事乖張,並提醒職場擇主需謹慎,若追隨黎智英此類毫無底線之人,終將自食惡果。
鄧德成認為,黎智英被判 20 年罪有應得。此前戴耀廷涉案被判10年,而黎智英罪行更嚴重,其已年逾七旬,20 年刑期與終身監禁無異。他直言無論是非法「佔中」還是「黑暴」,皆有黎智英的身影,「全港市民都是受害者」,社會至今留有「黑暴」造成的裂痕。這一判決為「黑暴」的陰影畫上句號,希望香港市民攜手將精力投入經濟發展,讓生活重回正軌。
陳子遷則強調,判決彰顯香港的法治精神,黎智英案經過完整且嚴謹的司法審判程序,程序正義得到充分體現。有人以黎智英被單獨囚禁為由為其求情,認為其處境堪憐,這一說法不能成立,單獨囚禁是監獄的正常管理措施,適用於各類囚犯,不會因其是反中亂港頭目給予特殊對待。
焦點二:從法律角度解讀判刑結果?為什麼沒有判終身監禁?
陳子遷從法律角度解讀,法官量刑時已綜合考量加減刑各因素,嚴格依照法律量刑標準作出判決,結果合理。法官在量刑時會審酌合法的求情理由,但並非所有理由均能成立,具體需結合法官判案理由與判詞分析。總體而言,年事已高等並非法律規定的減刑依據,刑期最終由法官依據法律與案件事實判定。
鄧德成補充,黎智英的求情程序難發揮實質作用,因求情減刑的重要前提是被告對罪行供認不諱,而黎智英是本案所有被告中唯一不認罪的人。在案件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其拒不認罪、毫無悔意,法官自然不會從輕量刑,20年刑期正確且合理。
焦點三:作為曾經收到「黑暴」影響的受害者,有何故事分享?
鄧德成透露,當年黎智英首次因壹傳媒總部違反地契規定入獄,就是他舉報。他憶述,當年他從媒體獲知信息後,立即查閱法律條文,核實其行為違法後,第一時間前往警署舉報,最終黎智英被羈留,因而無法再繼續製造事端。
他說,自 2013 年底起,自己便參與反對黑勢力的行動,十數年來見證了無數家庭因反中媒體洗腦而出現立場分裂:年輕人被錯誤言論引導,對特區政府產生強烈反感,最終上街實施違法行為,其家人大多反對,親人之間因此產生隔閡。他直言,這樣的悲劇本不應發生,香港市民所期盼的,是安定的生活、良好的發展環境,而非充滿衝突與暴力的混亂局面。
馮煒光表示,感受可謂切膚之痛,一位親近的家人因長期受《蘋果日報》等反中媒體洗腦,對內地抱有極深的偏見。他長期居住在大灣區,深感大灣區的發展機遇與生活便利,往來也十分便捷,但這位家人始終無法理解,甚至抱有強烈抵觸情緒。更令人痛心的是,這位家人的下一代也受影響,對祖國缺乏認同,導致家庭聚會中,但凡談及內地發展、年輕人北上路徑,便易引發矛盾,即便客觀介紹大灣區機遇,也需極度謹慎。
他還回憶了「黑暴」期間險遭圍攻的經歷:當時他已從政府離職,居住在海怡半島,南區原本並非「黑暴」分子的主要滋擾區域,卻因交通便利成為其新目標。他當日乘地鐵回家途中,接到街坊提醒,家附近商場有數十名「黑暴」分子聚集,勸其不要返回。彼时他已在地鐵上進退兩難,前後都有「黑暴」聚集,無奈在朋友圈求救。
陳子遷講述了「血人律師」稱號背後的故事。這段經歷發生在 2020 年五六月間,當時國安法即將頒布,疫情防控稍有放鬆,市民開始外出購物,社會本有恢復平靜的趨勢,不料「黑暴」分子又上街作亂,在銅鑼灣一帶封路攔截、驅離路人,肆意破壞商鋪。當時他準備外出練球,手無寸鐵,見到惡行後忍無可忍,斥責「黑暴」行徑並表示會立即報警。話音未落,十數名「黑暴」分子便衝來實施襲擊。因對方人多勢眾,他逃跑不及最終受傷,頭破血流。當時他失血甚多,一度以為有生命危險,他感謝當時在場的市民與好友拍下片段,讓大眾得以見識「黑暴」的殘忍與囂張。
焦點四:「國安紅線」劃在哪裏?這宗案件帶給人們什麼警示?
鄧德成表示,香港國安法最初對於香港市民來說是較新的概念,但經過多年的推廣普及,培養了大批了解國安法的市民。加之五年多來已有多起案件依據香港國安法審判,市民已逐步對國安法的底線與紅線形成清晰認知。事實上,國安法的紅線並不複雜,普通市民也能輕易把握:絕不能煽動他人實施違法行為。
鄧德成提到,軟對抗勢力仍存在,其本質是不斷試探法律底線,但經歷過「黑暴」後,香港已形成強大的自我監察能力,面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言行,市民會第一時間制止、警告,讓軟對抗勢力無處遁形。
馮煒光認為,仇恨的言論與行為,在全世界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是違法的。回憶「黑暴」期間,街頭到處可見「黑暴」分子揮舞美國旗幟,甚至部分教師煽動學生對抗政府,此類行為早已超出正常的言論自由。
他強調,香港市民有權批評政府,政府施政難免考慮不周,面對市民的善意建議,政府也須積極調整。但絕不容許有人借「批評」之名,行破壞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之實,這是守護香港的底線,也是每一位愛港市民的共識。
陳子遷補充道,國安法是市民絕對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但這並不意味著市民失去了批評特區政府的權利,善意的批評與監督,不僅為法律所容許,更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國安法所禁止的,是煽動仇恨、製造對立、從事反中亂港的行為,亦或是試圖破壞選舉秩序、阻礙社會正常運行的行為。此類行為不僅危害國家安全,更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格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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