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土瓜灣益豐大廈去年7月發生大規模停電事故,香港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昨日發表聲明指出,負責管理該大廈的港深智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其處理緊急事故機制有欠妥善,不符合市民對專業物管服務期望的標準,更嚴重削弱公眾對物管行業的信心,而且於事發後亦未有設立與支援部門、機構及客戶等之間的有效溝通機制,違反《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中的要求,屬嚴重違紀行為,因此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對港深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包括作出書面譴責及施加25萬元的罰款。
今次是自物管業發牌制度2023年8月全面實施以來,首宗涉及持牌物管公司因專業失當或疏忽行為而被裁定違紀的個案。
物監局表示,紀律會聆訊小組去年11月27日進行聆訊,經詳細考慮個案的所有相關資料,包括政府部門人員、區議員、益豐大廈內護老中心負責人及港深僱員等不同證人的證供、港深的陳述等,以及相關法律原則後,一致裁定港深在專業方面有失當或疏忽行為,干犯《條例》下的違紀行為,故對其作出紀律制裁命令。
港深委派的法律代表於聆訊中作出抗辯,而資深大律師許紹鼎及大律師陳曉姸則代表物監局作為提案人。紀律會聆訊小組根據《條例》命令港深支付監管局作為提案人的訟費,而港深已全數支付上述罰款及訟費。
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表示,局方作為物管業的法定監管機構,對持牌人干犯《條例》下的違紀行為必定嚴肅跟進處理,責無旁貸,今次為首宗涉及持牌物管公司因專業失當或疏忽行為被裁定違紀的個案,局方藉此向社會及業界發出明確信息,物監局必嚴肅處理違紀行為,以維護行業專業水平,並讓業界引以為鑑,並嚴正提示所有持牌人,持牌期間須持續符合相關法例法規及監管局發出的操守守則,避免干犯任何違紀行為。
上述紀律制裁命令會於下周稍後時間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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