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黎婉姬審理。被告之一何俊仁當庭認罪,法庭首先處理其認罪案情。案情指,「支聯會」何俊仁等人多年來從各種途徑或渠道公開宣揚其主張,煽動他人個別或共同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採用違反國家憲法的非法手段,以達到其非法目標。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何俊仁繼續支持「支聯會」的主張。法官裁定何俊仁罪成,待案件審結再處理其求情和判刑。●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影
本案4名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不認罪受審。
多年謀求施行「五大綱領」
控方昨日在庭上讀出何俊仁認罪案情,羅列了何俊仁歷年的公開發言。案情指,「支聯會」自成立以來,一直主張所謂「五大綱領」,包括針對國家憲制及根本制度的根本主張和目標,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廣泛鼓吹及傳揚其主張,有關行為構成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控方指出,「支聯會」多年來從各種途徑或渠道公開地傳揚其主張,並謀求將其綱領或主張付諸實行,煽動他人採用違反國家憲法的非法手段顛覆政權。
案情提到,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發生連串涉及暴力和違法行為的社會事件,當時「支聯會」繼續鼓吹其主張。2020年5月,國家開始香港國安法立法程序,何俊仁同年6月推動集會,並重申「支聯會」所謂的「五大綱領」。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何俊仁等人繼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他曾揚言:「我係寧願承受法律嘅後果,呢個係好簡單!」
有組織性公眾性持續性
案情指,「支聯會」有組織性,有恒常架構、部門及成員等組織人手的作為;有公眾性,涉及在理念層面以鼓吹及傳揚其主張等獲得認同的作為;有持續性,何俊仁等人利用不同途徑或渠道,鼓吹及傳揚其主張,從而煽動他人個別或共同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本案提出起訴時,「支聯會」仍是「法人團體」。國安法生效前後,何俊仁和李卓人、鄒幸彤曾在不同時間擔任「支聯會」董事、常委。何俊仁一直參與、認同及支持「支聯會」的組織和主張,在國安法生效後亦如此,例如他繼續任「支聯會」董事、常委和副主席。何俊仁在2021年10月20日,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文件,辭任「支聯會」董事。
激起他人厭惡憎恨政權
案情指,「支聯會」定期籌辦活動,宣傳推廣或支持其目標及所謂的「五大綱領」,配合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激起他人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以此作為鼓吹及宣揚「支聯會」及其主張,以及組織籌款的途徑,並煽動他人加入或認同「支聯會」。
控方總結何俊仁的認罪案情指,何俊仁一直以來鼓吹及傳揚其主張,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繼續堅持相關的顛覆國家政權非法目標,繼續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控方讀畢案情後,李運騰問何是否同意案情,何俊仁表示同意。李運騰表示,接納何的認罪,並裁定其罪名成立,求情及判刑將待審結後處理,又批准何之後無須再出庭。
李運騰另下令下午法庭「閉門」,供控辯雙方就承認事實作商討。李卓人代表律師稱,李卓人將在下周一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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