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錦鉉 立法會議員
上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項罪名成立,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美西方外部勢力故伎重施,再次借「人權」、「言論自由」之名扭曲事實、抹黑判決,更炒作所謂年齡、健康問題,施壓輕判甚至「放生」黎智英。這種赤裸裸的干預,損害司法獨立,違反法治精神,更暴露外部勢力是黎智英的「保護傘」。黎智英案證據確鑿,罪行嚴重,但他拒不認罪,毫無悔意,必須受到法律嚴懲,本港法庭定必作出公正獨立的裁決,外部勢力的干預注定徒勞。
黎智英長期與外部勢力互相勾結,曾經揚言「為美國而戰」、「不介意做漢奸」,他透過操縱旗下媒體刻意散播反中亂港言論,挑動矛盾,加劇社會分裂。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濫用媒體煽仇煽暴,衝擊香港社會穩定,導致投資者信心急劇下滑,經濟遭受沉重打擊。他以偏頗報道及煽動言辭誤導部分青年走上違法暴力的歧途,令他們背負案底,斷送升學與就業前途,對青年和香港均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黎智英為虎作倀嚴重傷害香港
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有效堵塞法律漏洞,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迅速恢復法治穩定,迎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重大轉折。市民生活重回正軌,投資環境顯著改善,吸引更多內地及國際資金流入。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加速推進,香港在金融、科技、專業服務等領域的優勢得以鞏固,為長遠發展注入新動力。
事實充分證明,維護國家安全是確保香港繁榮發展的基石。隨着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國安法律的出台實施,香港持續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有效堵塞法律制度漏洞,有力打擊反中亂港分子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罪行,確保市民能在安全環境下追求理想,青年能專注於學業、創業,規劃美好人生。
包庇黎智英 暴露西方雙標
黎智英案被判罪成,具有指標性意義。該案855頁判決、156天公開聆訊、2,220件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證詞已充分證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容置喙。
但是,外部勢力對此視若無睹,反而對黎智英案的判決強加「打壓新聞自由」、「侵蝕人權」等污名,攻擊本港法庭公平公正的裁決,企圖為黎智英洗脫罪名。事實上,英美等西方國家國安法律多如牛毛,更用嚴刑峻法打擊本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其對黎智英案的粗暴干預,充分暴露外部勢力顛倒是非、虛偽雙標。
外部勢力大肆渲染所謂年齡、健康問題,藉以炮製輕判黎智英的輿論壓力,這完全站不住腳,實屬「偽人道主義」。美國處理間諜案、英國執行反恐法時,對高齡罪犯同樣嚴懲不貸,並不因涉案者年齡而輕判。外部勢力為黎智英開脫罪名、包庇美化,干預特區司法,嚴重違反不干涉內政等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必須立即停止。 健康狀況固然可作為量刑考慮因素,但絕不能成為掩蓋罪行的藉口。若以此為免責理由,法治公義將難以得到有效彰顯。黎智英案對香港造成嚴重傷害,那些所謂「人道關切」,要求輕判、「放生」黎智英,是對香港市民最不公道的對待,進一步損害香港的健康發展。
黎智英案的判決彰顯法治效力,震懾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主流民意清晰強烈,廣大市民支持依法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繁榮穩定。持續築牢國安法律屏障,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合作,更好融入和服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把握國家「十五五」規劃機遇,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再創新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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