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後,特區政府提出多項革新性的系統改善方案,包括針對消防及救災新措施。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強調,除了消防員加強巡查、引入新科技和新策略,有關管理公司和業主也可以幫忙。舉例說,消防很努力地巡查,包括「便裝」巡查,希望發現和改善消防隱患。他表示,政府計劃向住客提供簡單訓練,令他們具備防火意識及一些基本防火措施,讓他們自己在大廈內巡查,如發現問題,例如見到防煙門被打開,或者有雜物阻塞消防通道,除可即時通知管理公司或相關人士改善外,亦可以向消防處申報,令執法行動更加有效。●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曾有報道指消防員離開後,防煙門又繼續被人打開。然而,消防人員總不能天天在處所站崗,局方希望透過住客關心自己住處安全的自發性,提高防火意識,減低發生火災的機會。
鄧炳強表示,希望管理公司加強巡邏和作出相關紀錄,可以採納火警鐘由每一年改為每半年測試一次,以及每年都進行防火演習,並在進行防火演習前,邀請消防處提供防火講座。如果遇到進行大維修,在大維修前必須將相關消防設施做好,亦要加強巡查,特別是建築物料或材料會否阻塞通道。
有關立法方面,政府正在研究管理公司在某些部分的責任,例如除了行政措施外,是否可以立法方式處理。另外,就一些很容易證明的違規行為,例如擺放物品阻塞通道,防煙門上鎖等,採取可以即時票控的形式處理。就註冊承辦商,如果他們提供虛假或者誤導的資料,現時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元,當局認為應該大幅提高,包括判處監禁刑罰。就消防設備暫停使用方面,由現時的事後申報,改為事前向消防處匯報,以及在消防處批准後才可以進行。
消防處和屋宇署關注個別工業大廈的消防安全問題,已於上月29日至31日針對工業大廈展開聯合巡查及執法行動,共巡查9幢位於九龍及新界多區的工業大廈,其間消防人員就不同火警危險發現共261項違規事項,包括逃生途徑被阻塞或鎖上;防煙門損壞、操作不良或被楔開;以及消防裝置或設備損壞或不在有效操作狀態等情況,已即時向負責人採取執法行動。
消防處已提出3宗檢控
就涉及阻塞逃生途徑的個案,消防處已提出3宗檢控,並發出22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通知書」),要求相關人士在限定時間內消除火警危險。如相關人士未能於限期內遵辦「通知書」的規定,消防處會果斷提出檢控。另外,消防處於巡查期間亦發現部分大廈的防煙門及消防裝置或設備損壞,將向相關負責人發出「通知書」,並會繼續採取跟進行動。
屋宇署初步發現13個懷疑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分間單位,現正作進一步調查,並已發信通知有關業主及佔用人盡快聯絡屋宇署人員,以便安排進入其單位視察,否則屋宇署會考慮向法庭申請進入處所手令。若確認有關單位被用作非法住用用途,將會根據《建築物條例》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着令中止有關住用用途及糾正危險情況。
屋宇署在行動中亦發現其中一幢工廈的逃生樓梯有失修情況,但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屋宇署已向有關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發出修葺令,着令進行所需的維修工程。
行動期間,消防處除巡查與執法外,亦同步推行防火教育及宣傳,以提升工業大廈業主及佔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從源頭減低火警風險。屋宇署亦一直透過不同渠道,推廣樓宇安全和正確使用樓宇的信息,包括派送主題海報至工業大廈管理處,並張貼於當眼地方,提醒業主和佔用人不可將工廈作非法住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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