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平理
2025年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此案既是香港一系列重大國家安全案件的重大標誌,更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事業的重要節點。法院的裁決向香港以至世界傳遞了清晰明確的信號:不管任何人、有什麼勢力在背後撐腰,危害國家安全、違反國安法律,必將受到法律嚴正制裁,裁決展現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與能力,向反中亂港勢力起到強烈的震懾作用。未來,香港必將持續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書寫「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更美好篇章。
黎智英罪有應得 判決彰顯法治正義
黎智英被定罪,是罪有應得、法理昭彰。從法庭判詞及各方披露的證據可見,他多年來積極參與反中亂港活動,不僅藉旗下媒體長期散播煽動言論,破壞社會穩定,更直接勾連外部勢力,乞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無論是修例風波期間的黑暴、對外攬炒游說,還是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不收手、持續從事勾結外部勢力活動——黎智英的行徑早已超越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界限,觸犯法律的底線。
庭審中揭示,黎智英透過節目、文章、社交媒體發布訊息,大肆宣揚反中立場,並誘導民眾敵視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他甚至以「民主」為名、行「亂港」之實,企圖把香港塑造成對抗中央的政治前沿基地。警方與檢控方出示的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曾多次與外國政客、組織往來,不僅乞求外國「制裁」,更實際提供政治及輿論助力。這些行為在任何主權國家都屬嚴重犯罪,依法定罪,不僅符合法理,更順乎民心。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任何國家對危害國安的行為都不能容忍。黎智英案的審理與「裁決」,體現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精神,展示出香港法院獨立、公正的專業操守。同時,案件的審理過程公開透明,從起訴到裁決,法庭程序嚴謹,所有證據經過反覆核實、交叉質詢、辯護充分,整個過程符合普通法精神與程序公義原則,證明了法治香港並沒有所謂「政治檢控」,而是依證據作出判決。
國安港安 加速由治及興
從黑暴亂港的黑暗時期,到今日香港社會逐漸恢復秩序,黎智英案的裁決象徵着香港國安法成效的集中體現。過去幾年,香港經歷了從分裂對立到重建信任的艱難過程。香港國安法的實施讓特區政府有法可依、有力可施,讓社會重新建立秩序與信心,從而得以聚焦經濟發展、改善民生。
例如,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以來,香港經濟展現強勁韌性與活力,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數評分排名世界第三,世界競爭力排名重返全球前三,世界人才排名大幅躍升至全球第四、亞洲第一;2025年恒生指數上漲27.8%,港股IPO規模按年上升兩倍、高居全球第一;北部都會區以創新方式加速發展,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港園區正式開園。
實踐證明,香港國安法並未阻礙香港的法治與自由,而是更好鞏固法治基礎,讓社會回歸穩定發展的正軌,為香港聚焦謀發展、拚經濟、惠民生、促改革奠下堅實保障,推動香港進入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新階段。同時,黎智英案也反映了,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對香港社會的人心民意也產生了積極深刻的變化。香港社會各界對「國安才能港安、家安」的共識不斷加深,無論是特區政府、市民團體,還是各行各業,均認識到保障國家安全是維護自身利益的必要條件,國家安全與經濟繁榮並非矛盾,而是互為前提,只有社會安定,投資者才有信心,改革發展才能推進,民生改善才有保障。
對後續國安案件處理具指標性意義
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特區在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工作上取得顯著成效。國安機構依法履職,警方國安處的行動高效果斷,司法體系配合完善,香港社會逐步從動盪走向穩定,從對抗走向合作,從撕裂走向修復。
黎智英案作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的標誌性案件,意味着香港國安法實施取得階段性重大成果,是香港維護國安體系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對於香港法院對後續國安案件處理有指標性意義。一方面,法庭以實際行動證明,香港仍是一個尊重程序、保障權利的高水平法治社會;另一方面,也清楚劃出法律底線,警告所有懷有「反中亂港」幻想、妄圖破壞香港安定繁榮的人:任何挑戰國家安全紅線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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